专利摘要:
本發明係有關於一種包括一多層疊層基材及一覆蓋片的隱形眼鏡包裝。該多層疊層基材包括一第一聚合物層、一第一金屬層及至少一其大小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該覆蓋片可移除性牢固於該基材上且其構形可將一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該基材具有足以維持該鏡片收納部件之一形狀的結構完整性。
公开号:TW201321280A
申请号:TW101138448
申请日:2012-10-18
公开日:2013-06-01
发明作者:Stephen D Newman
申请人:Menicon Singapore Pte Ltd;
IPC主号:A45C11-00
专利说明:
用於拋棄式軟性隱形眼鏡之具預形成多層結構性疊層的包裝 發明領域
本發明系統及方法係有關於隱形眼鏡包裝,且更特別的,係有關於包括預形成多層狀疊層的隱形眼鏡包裝及用於多種隱形眼鏡之包括適於該等隱形眼鏡之其它可採用的裝置之隱形眼鏡包裝。 發明背景
抽棄式軟性隱形眼鏡通常裝在拋棄式包裝內。由於包裝會增加該隱形眼鏡的總成本,所以較佳儘可能合乎經濟地製成該包裝且不會損及必要的包裝標準。用於拋棄式鏡片的傳統泡罩包之包裝(示於圖1-3內)係由用於該鏡片之聚丙烯容器(下文稱為“舟”)所組成,且其頂部塗有一典型上由聚乙烯、鋁、黏合劑及聚丙烯所組成的多層膜(例如覆蓋片)。通常使用具有高勁度之射出成形塑膠形成該舟。該舟裝填一合適貯存溶液,諸如鹽液,且於原位置可容裝單一鏡片。該覆蓋片係與該舟黏合且接著使用蒸汽及壓力進行該泡罩包之包裝的熱壓以得到末端無菌性。這些泡罩包係以含各包之盒(圖4-5)或具有成串連接在一起之單一舟排列提供給患者。
一常見銷售目標為以兼可滿足無菌及穩定性之法規規定的美觀上令人喜歡的包裝提供該隱形眼鏡給患者,並使該患者可安全並輕易地移除該鏡片。僅一次使用該包裝並在移除該鏡片係棄置。該包裝之可拋棄性不利地影響該鏡片/包裝組合的成本。為了降低提供給患者之該鏡片的總價格,應該將該包裝的成本維持於一絕對最低值且仍可維持無菌及穩定性需求。此外,鏡片包裝的可拋棄性必需符合生態標準。
在該包裝內,該鏡片必須保持水合狀。典型的舟具有一顯著厚度才能限制液體及蒸汽經由該舟穿透以使貯存期最大化並可預防該鏡片變乾。本顯著的舟厚度會導致該隱形眼鏡包裝的重量更大、材料成本更高、且體積更大。
多種隱形眼鏡包裝,特別是包括預形成泡罩包之拋棄式隱形眼鏡包裝,係教示在該先前技藝中。如該先前技藝中所例示,在該隱形眼鏡工業內之習知知識已提供可保護該鏡片免於受到外施負荷損害的預形成硬性包裝。典型的先前技藝泡罩包之實例示於以下專利案內:美國專利第5,704,468號;美國專利第4,392,569號;美國專利第5,620,088;美國專利第5,620,088號;美國專利第4,691,820號;美國專利第5,823,327號;美國專利第5,853,085號;歐洲專利公開案第1092645 A1;歐洲專利公開案第1 092 645號;及歐洲專利公開案第0 129 388號。
在該拋棄式隱形眼鏡工業內對於能提供一合乎經濟性、空間有效率性、且機能性之拋棄性隱形眼鏡包裝且不會損及該鏡片之耐久性、無菌性及有用性有一長久未能滿足的需久。 發明概要
本揭示文之一方面係有關於包括一多層疊疊層基材及一覆蓋片的隱形眼鏡包裝。該多層疊層基材包括一第一聚合物層、一第一金屬層及至少一其大小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該覆蓋片可移除性牢固於該基材上且其構形可將一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該基材具有足以維持該鏡片收納部件之一形狀的結構完整性。
本揭示文之另一方面係有關於包括一基材及一覆蓋片的隱形眼鏡包裝。該基材包括數個其大小各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係以數排排列。該覆蓋片係經可釋放性牢固至該基材且其構形可密合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該等鏡片收納部件列可並排或彼此反向排列。
本揭示文之另一方面係有關於用於在一隱形眼鏡包裝內保護一隱形眼鏡的方法。該方法包括提供一疊層基材及一疊層覆蓋片,且以至少一具有一形狀之鏡片收納部件預形成該基材。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具有足以維持該形狀的結構完整性。該方法亦包括將該隱形眼鏡配置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以該覆蓋片覆蓋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且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以將該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該疊層基材可包括各具有一不同材料組成物之多層。在一實例中,該疊層基材包括一含一聚合物材料的第一層、及一具有一光反射材料(諸如金屬)的第二層。
根據本揭示文之另一方法係有關於形成一隱形眼鏡包裝的技術。該方法包括提供一基材及一覆蓋片,在該基材內形成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且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係以相對於彼此的多方向排列,且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以密合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部份。該等鏡片收納部件可排成數排且該排列可彼此偏位。
1,10,11,100,200,300,400,500‧‧‧拋棄式隱形眼鏡包裝
2‧‧‧泡罩包構件
3,316‧‧‧密封構件(蓋構件)
4,106,206,306‧‧‧隱形眼鏡
5‧‧‧輪廓狀凹處
6‧‧‧凸緣
7‧‧‧溶液
12‧‧‧泡罩包
13‧‧‧紙板盒
102,202,302‧‧‧基材
104,204,304‧‧‧覆蓋片
108‧‧‧手柄
112,412A,412B,512A-B,513‧‧‧圖形
120,140,220,320,340‧‧‧第一端
122,142,222,322,342‧‧‧第二端
124,144‧‧‧上表面
126,146‧‧‧下表面
128,228A-F,328A-F‧‧‧鏡片收納部件
130,148,230,330,348‧‧‧第一層
132,150,232,332,350‧‧‧第二層
234,334,434‧‧‧環孔
236A-B,336A-B,436A-B‧‧‧第一及第二排
237A-C,337A-C,437A-C‧‧‧第一、第二、及第三例
252‧‧‧拉環
317‧‧‧蓋孔
338‧‧‧蓋凹處
339‧‧‧孔
418,518‧‧‧多孔線
501A-B‧‧‧隱形眼鏡部件
H2‧‧‧深度
T1,T4‧‧‧第一層之厚度
T2,T5‧‧‧第二層之厚度
T3‧‧‧該基材之總厚度
T6‧‧‧該覆蓋片之總厚度
該等附圖係闡明本發明系統及方法之各實施例且其等係為本專利說明書的一部份。該等經闡明實施例僅為本發明系統及方法的實例且不會限制其等之範圍。
圖1為一典型先前技藝之拋棄式泡罩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2為其蓋經剝掉以鬆開其內之隱形眼鏡的圖1之包裝的側視圖。
圖3為圖2之已部份開啟之包裝的透視圖。
圖4為表示一用於圖1之隱形眼鏡包裝中之兩者的堆疊排列之側視圖。
圖5為表示如圖4中所堆疊且裝在一紙板盒內之數個圖1之隱形眼鏡包裝的透視圖。
圖6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一實例單一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7為沿著橫截面指示7-7取出之圖6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8為圖6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分解透視圖。
圖9為圖8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10為具有一圖形之圖6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11為在一部份開啟位置之圖10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12為圖11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視圖。
圖13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14為沿著橫截面指示14-14取出之圖13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15為沿著橫截面指示15-15取出之圖13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16為圖13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分解透視圖。
圖17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18為沿著橫截面指示18-18取出之圖17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19為沿著橫截面指示19-19取出之圖17之隱形眼鏡包裝的側橫截面圖。
圖20為圖17之隱形眼鏡包裝之基材的透視圖。
圖21為具有數個蓋構件位於其上之圖20之基材的透視圖。
圖22為圖21內所示之該基材及一蓋的部份橫截面圖。
圖23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24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的俯視圖。
圖25為表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在一隱形眼鏡包裝內保護一隱形眼鏡的實例方法之步驟的流程圖。
圖26為表示根據本揭示文之原理之形成一隱形眼鏡包裝的實例方法之步驟的流程圖。
在該等圖示內,相同的參考數字等同於類似的元件或動作。 較佳實施例之詳細說明
本揭示文係有關於用於隱形眼鏡之包裝,以及用於製造並組合該隱形眼鏡包裝之方法。本揭示文之一方面係有關於一具有一預形成疊層基材的包裝。該疊層之一層的情形可以提供足以維持一在該基材內預形成的形狀(例如一鏡片收納部件)之結構剛性。在一實例中,該第一層包括一聚合物材料,諸如聚丙烯。該疊層基材之另一層包括一可提供性質(諸如光反射率、強度、水/蒸汽滲透之抗性)不同於該第一層之第二材料。該包裝亦包括一覆蓋片,其係與該基材連接且可將一隱形眼鏡密封一在該基材內所形成的鏡片收納部件內。該覆蓋片亦可以是一具有至少兩層的疊層。該第一層可包含,例如一有助於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之聚合物。該覆蓋片之另一層可包括一具有不同性質(諸如較大光反射率、強度或水/蒸汽滲透的抗性)的材料。
本揭示文之另一方面係有關於一可收納多個隱形眼鏡之單一隱形眼鏡包裝。該隱形眼鏡包裝可包括數個在該基材內所形成的鏡片收納部件(例如凹處、低處或“舟”)。該等鏡片收納部件可以以多方向(諸如多排)排列,其中各排包括至少一隱形眼鏡收納部件。該等排列可以互相反向或並排。某些隱形眼鏡包裝可以使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與另外鏡片收納部件分隔。其它排列可包括數個一旦組合該隱形眼鏡包裝時可彼此不能分離之鏡片收納部件。
某些隱形眼鏡包裝可包括在該隱形眼鏡包裝組合期間所添加而非與該基材及/或覆蓋片一起作為一疊層之用於該覆蓋及基材的材料層。在一實例中,係在將一隱形眼鏡密封在該基材之一鏡片收納部件內之後,添加至少一光反射材料或液體/蒸汽不能滲透的材料層至該基材或覆蓋片。
該隱形眼鏡包裝可包括一在將一隱形眼鏡定位在該鏡片收納部件內之後,可覆蓋該鏡片收納部件的蓋構件。該蓋構件有助於將該隱形眼鏡壓縮在該鏡片收納部件內以使該隱形眼鏡之側輪廓(例如深度)自一弧矢深度降至壓縮深度。該蓋構件可經該覆蓋片維持在合適位置。該蓋構件及該基材之某些部件(例如鏡片收納部件)可包括數個能提供與某些隱形眼鏡類型具有更有利的介面的穿孔。將該隱形眼鏡壓縮在該隱形眼鏡包裝內的步驟可以使該隱形眼鏡包裝具有一減少的總厚度,其可得到許多有關於包裝法、貯存、及運載該隱形眼鏡包裝的優點。
文中所揭示之該等代表性隱形眼鏡包裝可以在單一生產線內製成。該基材及薄片可包含能在已配置該鏡片之包裝內維持無菌環境的材料。可藉加熱該基材之第一材料而創造該無菌環境。亦可在光下保護已配置在該包裝內之光敏性材料以限制該光敏性材料的降解。該基材及覆蓋片可包含能印刷可以使對於光反射特性或該隱形眼鏡包裝的無菌環境之負面影響減至最小的圖形。在某些排列中,該隱形眼鏡包裝之構形可作為一插入輔助物使用。該隱形眼鏡包裝的材料可促進該基材與覆蓋片層之間的密封性之改良。例如用於該基材及覆蓋片中之至少一者的該等疊層材料可包括在其中一密封物係在該基材與覆蓋片之間形成,因此可得到改良的密封物(例如可剝離密封物、永久性密封物、不透氣密封物、熱密封物等)之區域內的材料層。
如在本專利說明書及在附加申請專利範圍中所使用,該名詞“無菌材料”通常係指可以與一隱形眼鏡進行物理及流體接觸的任何材料。雖然通常使用聚丙烯作為隱形眼鏡包裝內之無菌材料,但是在本發明物件及方法內亦可使用可創造一用於隱形眼鏡的無菌環境之任何其它材料。根據一代表性實施例,一無菌材料可包括被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許可適於用於無菌醫用裝置之包裝的任何材料。
在以下說明文中,係揭示某些具體細節以更詳細瞭解本發明系統及方法之各實施例。然而,熟悉該相關技藝者可瞭解不需要這些具體細節中之一或多者、或使用其它方法、組份、材料等,即可實踐本發明之代表性系統及方法。在其它實例中,為了避免本發明代表性實施例之非必要地含糊性說明,與隱形眼鏡包裝之製造及組合有關的熟知結構尚未經詳細表示或說明。
除非本文另有要求,該專利說明書及其後之申請專利範圍從頭至尾,該詞“包含(comprise)”及其語尾變化,諸如“comprises”及“comprising”係以開放的、包括在內的意義被視為“包括,但不限於”。在該專利說明內,凡提及“一實施例”意指一與在至少一實施例中所包括之該實施例有關的特定部件、結構或特徵。該短語“在一實施例中”在該專利說明書中之各處的出現未必全部指相同的實施例。而且,可以以任何合適方式在一或多實施例內合併該等特殊部件、結構、或特徵。
參考圖1及圖2,係表示以兩部件形成之典型先前技藝拋棄式泡罩隱形眼鏡包裝(1)。該隱形眼鏡包裝(1)包含一藉一在該隱形眼鏡包裝(1)上形成一蓋之構件(3)而密封的泡罩包構件(2)且其可經剝離以鬆開其中之一隱形眼鏡(4)。在圖3內,係顯示其構件(3)已被剝離以暴露該隱形眼鏡(4)之圖2的包裝。典型上,該泡罩包構件(2)為包括一可提一能放置一隱形眼鏡之凹處之一輪廓狀凹處(5)的預形成泡罩包。該泡罩包構件(2)典型上係經射出成形且該包裝具有一可匹配一凸緣(6)以產生一無菌密合的密封構件(3)。該隱形眼鏡係浸在溶液(7)內,直可以使該隱形眼鏡維持水合狀,直到自該包內移除該隱形眼鏡為止。該射出成形泡罩包構件(2)使其成為需要花費很多錢才能製造的包裝,其結果為對消費者而言,該隱形眼鏡不可避免地更昂貴。此外,維持該泡罩包構件(2)之形狀及結構剛性所需的該泡罩包構件(2)之厚度會使該隱形眼鏡包裝(1)增加顯著重量。
圖4表示兩相同的先前技藝隱形眼鏡包裝(10)、(11)之堆疊排列。自圖4可知雖然兩包可方便地交互調和(inter-fit),但是其等會佔有一大於兩包之厚度(或深度)的厚度。理想上,考慮到一隱形眼鏡之相當小的大小,一鏡片包裝應該儘可能佔有小空間。貯存空間的經濟性為鏡片係大量製成時的一重大問題。相對於該鏡片的大小,現有泡罩包佔有太大的空間,因此導致增加的處理及貯存成本。圖5表示數個如圖4所堆疊的相同泡罩包(12),且其等係裝在一紙板盒(13)內。由於習知知識建議眼鏡僅可堆疊在可以使該等鏡片與外負荷隔離的硬質容器內,所以存在本體積大的不方便且具材料密集性形式的鏡片包裝。
現在參考圖6-12圖,係顯示並說明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100)。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構形可容納一單一隱形眼鏡。該隱形眼鏡包裝(100)可包括一基材(102)、一與該基材(102)連接或密合之覆蓋片(104)、及一裝在該基材(102)與覆蓋片(104)之間的隱形眼鏡(106)。該隱形眼鏡包裝(100)可包括一位於一端之其構形可在接近該隱形眼鏡(106)時更容易處理該隱形眼鏡包裝(100)的手柄(108)。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亦可包括至少一位於該基材(102)與覆蓋片(104)中之至少一者上的圖形(112)(見圖10-11)。
該基材(102)可包括第一及第二端(120)、(122)、一上表面(124)、及一下表面(126)(見圖6-7)。一鏡片收納部件(128)可被界定在該基材(102)中且具有一深度H2。該基材(102)可包括第一及第二層(130)、(132)。該第一層(130)可具有一厚度T1,且該第二層(132)可具有一厚度T2(見圖9)。該等厚度T1、T2一起可定義該基材(102)的總厚度T3
該第一層(130)可包括一材料且具有一可提供足以在一外施負荷下維持該鏡片收納部件(128)的形狀及大小之結構剛性的結構。該第一層(130)可包括,例如一聚合物材料。該聚合物材料之類型以及厚度T1各別或一起可至少部份地定義該第一層(130)之可撓性性質及結構剛性性質。該第二層(132)可包括一不同的材料,諸如金屬材料。該第二層(132)可包括一具有光反射性質的材料。該第二層(132)可包括一可增加該基材(102)之強度及剛性的材料。該第二層(132)可包括一能改善液體及蒸汽滲透性之抗性因此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之水份不會通過該第一及第二層(130)、(132)的材料。
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可在該基材(102)內預形成。在某些實例中,該鏡片收納部件(128)係在該第一層(130)內預形成,且在該預形成步驟完成後,該第二層(132)才與該第一層(130)連接。在其它實例中,在形成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前,該第一及第二層(130)、(132)係彼此連接。該第一及第二層(130)、(132)可合併成為一疊層結構,因此該基材(102)可被定義為一疊層構件。在藉使該覆蓋片(104)與該基材(102)連接而組合該具有隱形眼鏡(106)已密封在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之隱形眼鏡包裝(100)前,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可在該基材(102)之疊層材料內預形成。預形成該基材(102)之步驟可包括在該基材(102)之某些外觀形成一形狀、大尺、色彩或末道漆。除了預形成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外,其它特徵可在該基材(102)內預形成,其包括,例如穿孔、表面紋理、或色彩。
該基材(102)可包括一無菌區在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或周圍。可藉使用適用於該基材(102)之不會污染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內容物的無菌材料而創造並維持本無菌環境。某些實例無菌材料包括,例如一均質材料,諸如天然或均聚物聚丙烯,但是亦可使用其它材料。該無菌材料可提供結構可撓性及強度、可損害該隱形眼鏡(106)之衝擊力、及其它環境條件的抗性。可用於該第一及第二層(130)、(132)中之任一者或兩者的其它聚合物包括,例如聚苯乙烯、聚碳酸酯、聚乙烯、熱塑性塑料、塑膠、及其它聚合物,諸如尼龍(nylon)、或這些材料的組合。此等材料可提供無菌性及結構完整性,其程度為符合法令及工業規定所必需。
該第一及第二層(130)、(132)中之至少一者可包含一光反射材料,諸如柏、金、鋁、或其它金屬。該基材(102)之光反射性質可有助於保護該包裝之內容物免於接觸光(例如可見光或紫外線),該光線會降解該包裝內之光敏性材料。該隱形眼鏡包裝(100)所容納的某些實例光敏性材料可包括,例如染劑、維生素、藥劑、塗覆物等。
參考圖8及9,該覆蓋片(104)包括第一及第二端(140)、(142)、一上表面(144)、一下表面(146)及第一與第二層(148)、(150)。該第一層(148)具有一厚度T4,而該第二層(150)具有一厚度T5。該覆蓋片(104)可具有一無該基材(102)類似的外輪廓(亦即長度及寬度)。典型上,該覆蓋片(104)的總厚度T6小於該基材(102)的總厚度T3
該第一層(148)可包含一第一材料且具有與該第二層(150)之材料及性質不同的性質。在一實例中,該第一層(148)包含一聚合物材料。該第一層(148)之可撓性性質大於該基材(102)之第一層(130)。該覆蓋片(104)之第一層(148)的材料以及該基材(102)之第一層(130)的材料可類似,因此可增強該基材(102)與覆蓋片(104)間的連接性。在至少一實例中,該覆蓋片(104)係經熱黏合至該基材(102)。一旦施加熱或其它連接方法(例如超音波、雷射、紅外線(IR)等),該第一層(130)及第一層(140)之材料可彼此黏合或連接。而且,在該等第一層(130)、(148)內之常見的聚合物材料之使用可降低該基材(102)與覆蓋片(104)間之應力(其係由熱膨脹係數之差異所產生)。
該第二層(150)可包含一具有性質不同於該第一層(148)之材料。該第二層(150)之材料可提供以下性質,諸如光反射性、強度、及液體/蒸汽滲透之抗性。當與含一金屬材料或僅含一聚合物材料之覆蓋片(104)比較時,該第二(150)之材料及該第一層(148)之材料的組合可提供許多優點。一覆蓋片(104)之一優點為較薄且仍可具有與含單一材料之覆蓋層相同或類似的性質。
典型上,與該基材(102)比較,該覆蓋片(104)具有較大可撓性。該覆蓋片(104)之構形可自該基材(102)“剝回(peel back)”以接近該隱形眼鏡(106)。在某些實例中,係使用黏著劑使該覆蓋片(104)與該基材(102)黏著。該黏著劑之黏著強度足以在該基材(102)與覆蓋片(104)之間得到一氣密密封,且其黏著性之弱足以使該覆蓋片(104)可自該基材(102)移除以接近該隱形眼鏡(106)。
該覆蓋片(104)之第一及第二層(148)、(150)的材料可包括與如上述之該基材(102)之第一及第二層(130)、(132)分別相同或類似的材料。該基材(102)及覆蓋片(104)之材料可部份提供至少一有助於在劇烈溫度下保護該隱形眼鏡(106)的絕緣功能。在該隱形眼鏡包裝(100)的製造及組合方法進行期間可存在該劇烈溫度。例如可藉該等第一(130)、(148)之聚合物材料而使在該製法進行期間用以將該隱形眼鏡包裝(100)減菌並中和化或殺死細菌或在加工期間業經導入的其它物質之外施熱至少部份與該隱形眼鏡(106)隔絕。由於該基材(102)及覆蓋片(104)之部份的局部加熱,所以可使用比為了隔絕在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容納的內容物所必要的厚度還薄之第一及第二層(130)、(132)及(148)、(150)。
該基材(102)及覆蓋片(104)中之至少一者(單獨或一起)之構形可具有一結構(例如厚度)、材料組成物、及一有助於減少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所裝的流體之損失或蒸發之層排列。典型上,若該基材(102)或覆蓋片(104)太薄,則該等材料內的細孔會使流體蒸發或自其通過。在一實例中,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所裝的流體可通過構成該基材(102)及/或覆蓋片(104)之該等材料的細孔,因此導致該隱形眼鏡(106)之脫水及/或貯存壽命減少。在一實例中,該基材(102)之總厚度T3係在約80至約4,500微米的範圍內、且更佳在約150至約1,900微米的範圍內。在本實例中,該覆蓋片(104)之厚度係在介於約25至約150微米間的範圍內、較佳介於50與100微米之間、且最佳介於75與95微米之間。
該基材(102)及覆蓋片(104)之厚度亦可影響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彼等部份的剛性。在一實例中,當分別與該覆蓋片之厚度T4或總厚度T6比較時,該基材(102)之厚度T1或總厚度T3具有一在約5:1至30:1之範圍內的厚度比、且更佳在約10:1至約20:1之範圍內。
在某些實施例中,該鏡片收納部件(128)之內部深度H2小於該隱形眼鏡(106)之弧矢深度H3(見圖9)。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構形可將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之隱形眼(106)壓縮至一小於該弧矢高度H3的高度。若使用該隱形眼鏡包裝(100)進行該隱形眼鏡(106)之壓縮,則可減少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總高度H1(見圖7)。該高度H1之減少可提供有關於該隱形眼鏡(100)之貯存及運載,因為典型上,一減少高度的隱形眼鏡包裝(100)並不需要很多的空間。而且,減少該隱形眼鏡包裝(100)之總高度H1亦可提供減少數量之製造該隱形眼鏡包裝(100)所需的材料。一減少數量的材料典型上會使該隱形眼鏡包裝(100)的重量減少。在某些實例中,該覆蓋片(104)之厚度係經增加以使該隱形眼鏡包裝(100)得到額外剛性。
參考圖10-12,係顯示已開啟的隱形眼鏡包裝(100)。圖10係闡明具有一圖形(112)位於該覆蓋片(104)之上表面(144)上之呈閉合狀態的隱形眼鏡包裝(100)。圖11係闡明經剝回以鬆開該覆蓋片(104)與該基材(102)間之連接的覆蓋片(104)。該覆蓋片(104)可包括沿著一下表面(146)之突出部或另一摩擦表面(110),其有助於捉牢該覆蓋片(104)。相對於在該摩擦表面(110)之區域內或甚至在圖10中所示的未開啟位置之該基材(102),該覆蓋片(104)可未經密封。圖12為表示圖11之該部份開啟之隱形眼鏡包裝(100)的側視圖。進一步以圖12所示的方向X拉該覆蓋片(104)且使該基材(102)維持在固定位置可進一步暴露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因此使用者可移除該隱形眼鏡(106)。
根據與圖6-12圖有關的上文說明,本揭示文之一方面係有關於一隱形眼鏡包裝,其包括一具有一第一聚合物層、一第一金屬層、至少一其大小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的多層疊層基材。一覆蓋片可移除性牢固至本基材且其構形可將一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隱形眼鏡收納部件內。在其它排列中,該多層疊層基材之至少一其大小可容納至少一隱形眼鏡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可包含第一及第二層。該第一層可包含一聚合物材料,而該第二層可包含一非聚合物材料或具有性質不同於該第一層之材料的任何材料。該第二層可包含一光反射材料,諸如金屬材料。在某些實施例中,該基材包含一單一及至少一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且該覆蓋片包含一多層疊層。該基材之厚度對該覆蓋片之厚度的比率可以在約2:1至約30:1之範圍內。該基材可具有一具有一形狀的鏡片收納部件,且該基材可具有足以維持該鏡片收納部件之形狀的結構剛性。
根據以上揭示文之另一實例,係有關於一包括一疊層基材及一疊層覆蓋片之隱形眼鏡包裝。可預形成具有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之該基材且一旦施加一負荷時,其具有一可維持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之形狀及大小的結構剛性。可將一隱形眼鏡配置在該鏡片收納部件內且經該覆蓋片覆蓋。該覆蓋片係經連接(例如使用一可剝離密封連接物)以將該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該基材可包括數個鏡片收納部件。
現在參考圖13-16,係顯示並說明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200)。該隱形眼鏡包裝(200)包括一基材(202)、一覆蓋片(204),且其構形可容納一隱形眼鏡(206)。該基材(202)可界定數個其大小可容納一各別隱形眼鏡(206)之鏡片收納部件(228A-F)。該覆蓋片(204)之構形可覆蓋各鏡片收納部件(228A-F)。一該覆蓋片(204)與該基材(202)間之連接可將該隱形眼鏡(206)密封在該鏡片收納部件(228A-F)內。圖13係闡明一在各該鏡片收納部件(228A-F)周圍延伸的密封區(201)。
可將數個拉環(252)界定在該密封區與該鏡片收納部件(228)之間。該拉環(252)之定義為未與該基材(202)封合且未覆蓋或重疊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的該覆蓋片(204)之一部份。可藉操作者而捉牢該拉環(252)以幫助自該基材(202)移除該覆蓋片(204)的一部份以接近該隱形眼鏡(206)。
該基材(202)可包括第一及第二端(220)、(222)、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及第一與第二層(230)、(232)。該第一層(230)可具有一厚度T1,而該第一層(232)可具有一厚度T2(見圖16)。該基材(202)可具有一總厚度T3(見圖14)。
該基材(202)亦可包括數個環孔(234)。該等環孔(234)可插入數個鏡片收納部件(228A-F)之間或將其等隔開。在一實施例中,該等環孔(234)係穿過該第一層(230)。在其它實例中,該等環孔(234)係穿過該第一及第二層(230)、(232)。在其中該第二層(232)係在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形成後,才與該第一層(230)連接的排列中,該等環孔(234)可僅穿過該第一層(230)。在其中該基材(102)係以一多層疊層提供的實施例中,該等環孔(234)可在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形成前或後,在該疊層之整個厚度T3之中形成。
該基材(202)亦可包括該鏡片收納部件(228A-F)呈數排及數列的排列。圖13闡明在第一及第二排(236A-B)、以及第一、第二與第三列(237A-C)的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該第一及第二排(236A-B)可彼此反向或彼此緊接並排分隔(例如呈側向)。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8A-C)可以與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8D-F)成一直線以產生該第一、第三及第三列(237A-C)。在其它排列中,該第一排(236A)之鏡片收納部件可以自該第二排(236B)之鏡片收納部件偏位。該第一、第二及第三列(237A-C)可被定義為彼此反向排列、彼此緊接並排排列、或彼此側向或縱向分隔排列。該第一及第二排(236A-B)及第一、第二與第三列(237A-C)各可包括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228A-F)。在某些排列中,在各該排及列中可包括多個鏡片收納部件,且任何特定行或列之鏡片收納部件的數量並無限制。
圖13-16之基材(202)包括6個排列成兩排及三列的鏡片收納部件。可包括其它排列,例如一具有10個排成兩排及五列的鏡片收納部件之基材(102)。各該列可含有與單日或單週拋棄式隱形眼鏡對有關之一左眼及一右眼隱形眼鏡。在其它排列中,鏡片收納部件之三或多排及至少兩列可定位在一基材上。在又另外的排列中,如在,例如圖24內所示,一對之排及單一列可一起包裝以作為右及左隱形眼鏡(進一步在下文中詳述)。
該第一及第二層(130)、(232)可包含與上述之第一及第二層(130)、(132)相同或類似的材料、形狀、大小、及構形。此外,該第一及第二層(248)、(250)可具有與上文詳述之第一及第二層(148)、(150)相同或類似的材料、形狀、大小及構形。
圖13、14及16內所示的環孔(234)可提供未與該基材(202)密合之覆蓋片(204)的一部份。使用者可向上壓經過該基材(202)之下側並經過該等環孔(234)以接觸該覆蓋片(204)之下表面。施加壓力至重疊該等環孔(234)之覆蓋片(204)的該部份可形成一通過該覆蓋片(204)的開口。鄰近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排列之該覆蓋片(204)(亦即鄰近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排列之該覆蓋片(204)的未密封部份)內之拉環(252)接著可暴露以便藉該使用者而捉牢以幫助將覆蓋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中之任一者的該覆蓋片(204)之一部份剝回。多個拉環(252)可定位在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中之任一者的周圍。在其它排列中,該等拉環(252)可定位在該隱形眼鏡包裝(200)之一周邊的周圍(例如沿著該第一或第二端(220)、(222)),因此該使用者可將覆片(204)拉回以暴露一有限數量之鏡片收納部件(228A-F)(例如該等列(237A-C)中之一者)。
該隱形眼鏡包裝(200)可具有與上文參考該隱形眼鏡包裝(100)所述類似的高度及厚度特性。典型上,該隱形眼鏡包裝(200)具有一相當小的總高度H1。在某些排列中,該鏡片收納部件(128)內之內部深度H2小於該隱形眼鏡之弧矢高度H3(例如見圖9)。在其它排列中,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之深度H2大於該弧矢高度H3,且該等鏡片收納部件(228A-F)可具有呈不同行或列的不同高度H2
該基材(202)之總厚度T3可大於該覆蓋片(204)之總厚度T6(見圖14)。在某些排列中,該厚度T3至少為約大於厚度T6的大小。在其它排列中,該厚度T3對厚度T6的比率在約2:1至約30:1之範圍內、且較佳約5:1至約20:1。在一實例中,該厚度T3係在約80至約4,500微米之範圍內、且更佳在約150至約1,900微米之範圍內。在本實例中,該覆蓋片(104)之厚度係在介於約25至約150微米間的範圍內、較佳介於50與10微米之間、且最佳介於75與95微米之間。
現在參考圖17-22,係顯示包括一基材(302)、一覆蓋片(304)之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300),且該基材(302)之構形可容納數個蓋構件(316)。該基材之鏡片收納部件的至少一部份、以及該等蓋構件可具有至少一於其中形成孔,其可提供所裝的一特殊類型之隱形眼鏡(306)的改良介面。可自該結構及藉該基材(302)及蓋構件(316)而提供之相關隱形眼鏡介面而得利的一實例隱形眼鏡為Silicon Hydrogel(SiHy)隱形眼鏡。該隱形眼鏡包裝(300)可稱為SiHy相容包。SiHy眼鏡典型具有不同於傳統Polymacon(HEMA)隱形眼鏡的特徵。
該基材(302)可包括第一及第二端(320)、(322)、數個鏡片收納部件(328A-F)、及第一及第二層(330)、(332)。該第一及第二層(330)、(332)可分別具有厚度T1、T2,且一起可定義一總厚度T3。該鏡片收納部件(328A-F)可包括數個孔(339)(見圖20及22)。一蓋凹處(338)可在各該鏡片收納部件(328A-F)之至少一部份的周圍延伸。如圖19、21及22所示,數個蓋構件(316)可定位在該蓋凹處(338)內。該等蓋構件(316)可包括數個蓋孔(317)。該等孔(339)、(317)亦可提供一可,例如減少摩擦並改良流體流動之改良性隱形眼鏡介面。
該基材(302)亦可包括數個能提供與上文參考隱形眼鏡包裝(200)所述之環孔(234)相同或類似的功用之環孔(334)。該等鏡片收納部件(328A-F)可排成第一及第二排(336A-B)以及第一、第二與第三列(337A-C)。在各排及列中之鏡片收納部件(328A-F)的排列可具有與上文參考該隱形眼鏡包裝(200)所述之排及列相同或類似的構形。
在一用於該隱形眼鏡包裝(300)之製造並組合的方法進行期間,隱形眼鏡可定位在圖20內所示的鏡片收納部件(328A-F)中。其後,該等蓋構件(316)之定位可重疊並覆蓋該等隱形眼鏡(306)。在某些排列中,若蓋凹處(338)係提供在該基材(302)內,則該等蓋構件(316)可延伸入且可定位在該等蓋凹處(338)內。如圖22內所示,該等蓋構件(316)之排列可實質上與該基材(302)之上表面同高。在另一步驟中,一覆蓋片(304)可以與該基材(302)之一上表面鬆開性密合且覆蓋該等蓋構件(316)。可至少部份使用該覆蓋片(304)以維持重疊該等鏡片收納部件(328A-F)之蓋構件(316)。該覆蓋片(304)亦可提供一將該等蓋構件(316)向該基材(302)壓的壓縮力。在某些排列中,若該鏡片收納部件深度H2小於該隱形眼鏡(306)之一弧矢高度,則該等蓋構件(316)及藉該覆蓋片(304)而施加之該力可將該隱形眼鏡(306)壓縮至一減少的高度。
在上述組合之步驟進行前或後,該基材(302)之第二層(332)可以與該第一層(330)之一下側連接。在一實例中,係在該覆蓋片(304)業經鬆開性密合至該第一層(330)之一上表面後,該第二層(332)才與該第一層(330)連接。在其它排列中,該第一及第二層(330)、(332)係呈經數個鏡片收納部件(328A-F)預形成的多層疊層形式提供。在又另一排列中,該第二層(332)為一以於該等鏡片收納部件(328A-F)在該第一層(330)內形成之前或後的各別組合步驟連接至該第一層(330)的各別薄片。
該覆蓋片(304)可包括第一及第二端(340)、(342)且通常具有一可實質上匹配該基材(302)之外輪廓的外輪廓。該覆蓋片(304)可包括第一及第二層(348)、(350),其等之分別厚度T4、T5可一起定義一總厚度T6。在某些排列中,該第一及第二層(348)、(350)係呈多層疊層形式提供。在其它排列中,該第一及第二層(348)、(350)如該隱形眼鏡包裝(300)之製造並組合的一部份步驟經連接之各別層。該第一層(330)、(348)及第二層(332)、(350)可具有與上文參考第13-16圖內所示之第一層(130)、(148)及第二層(132)、(150)相同或類似的材料、形狀、大小及構形。
鏡片收納部件(328A-F)之數量及其等呈排及列的構形可以與上文參考隱形眼鏡包裝(200)所述的選擇相同或類似。
現在參考圖23,係表示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400)。該隱形眼鏡包裝(400)包括第一及第二排(436A-B)及第一、第二、與第三列(437A-C)之可裝一隱形眼鏡的部件。這些部件各可包括一圖形(412A)或(412B),諸如一表示右或左眼隱形眼鏡的圖形。在一實例中,該一排(436A)含有右眼隱形眼鏡,而該第二排(436B)含有左眼隱形眼鏡。各該列(437A-C)可包括一對隱形眼鏡,諸如一對單日使用之拋棄式隱形眼鏡。
該隱形眼鏡包裝(400)可包括數條以不同方向延伸的多孔線(418A-B)。該等多孔管線(418A-B)可以使該隱形眼鏡包裝(400)之部件更容易切斷。在某些排列中,於該隱形眼鏡包裝(400)之製造期間,該等多孔線(418A-B)係至少部份經覆蓋。例如該等多孔線(418A-B)可僅包含在該隱形眼鏡包裝的基材部件內(且該隱形眼鏡包裝之一覆蓋片部件並不包括多孔線),因此一旦組合時,該隱形眼鏡包裝(400)並不能分離成各包括一隱形眼鏡的不同部件。
該隱形眼鏡包裝(400)可包括數個有助於界定該隱形眼鏡包裝(400)內之可改進已密封在該隱形眼鏡包裝內之隱形眼鏡的容易性之拉環的環孔(434)。
參考圖24,係表示另一包括一對隱形眼鏡部件(501A-B)之隱形眼鏡包裝(500)。各該隱形眼鏡部件(501A-B)包括圖形(513),且該等圖形(512A-B)中之一者表示,例如一右或左眼隱形眼鏡。一多孔線(518)可在該等隱形眼鏡部件(50A-B)間延伸以改良分離兩部件(501A-B)的容易性。在某些實例中,該多孔線(518)可僅包括在該隱形眼鏡包裝之一部件(諸如一基材部件)內。各該隱形眼鏡部件(501A-B)可包括與上文參考圖6-12所述相同或類似的特徵。
現在參考圖25,係表示包裝一隱形眼鏡之實例方法(600)。該隱形眼鏡係安裝在包括一疊層基材在一疊層覆蓋片內的隱形眼鏡包裝中。在步驟(602)中,係使用至少一具有一形狀及足以維持該形狀之結構剛性的鏡片收納部件預形成該基材。在步驟(604)中,該隱形眼鏡係配置在該至少一隱形眼鏡收納部件內。在步驟(606)中,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係經一覆蓋片覆蓋。在步驟(608)中,該覆蓋片係與該基材連接以將該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
有關於此種方法之其它步驟可包括使該基材具有第一聚合物層及第一金屬層,使該覆蓋片具有第二聚合物層及第二金屬層,且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其包括加熱、使用壓力、超音波熔接、或使該第一與第二聚合物層黏合在一起。另一實例方法步驟可包括藉使該基材之一聚合物層面向且接觸該覆蓋層之一聚合物而覆蓋該至少一鏡片收納區域。該方法可包括使該基材具有一為該覆蓋片之厚度的至少5倍之厚度。該方法可包括使各該基材及覆蓋片具有一光反射材料。
現在參考圖26,根據本揭示文之另一實例方法(700)係有關於形成一隱形眼鏡包裝的技術。在步驟(702)中。該方法包括提供一基材及一覆蓋片。在步驟(704)中,該方法包括在該基材內形成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且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係以相對於彼此之多方向排列。在步驟(706)中,該方法包括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以密合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一些。
此種方法的其它方法可包括藉將數個鏡片收納部件排成至少兩排而形成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該方法可亦包括使該作為一疊層之基材具有至少一第一聚合物層及一第一金屬層,並使該覆蓋片具有至少一第二聚合物層及一第二金屬層。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的方法可包括加熱、使用壓力、超音波熔接、或使該第一及第二聚合物層密封在一起。形成數個鏡片收納區的方法可包括使用一形狀以形成各鏡片收納區,且該基材包括足以維持該形狀的結構整性。
該方法可包括在該基材之介於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兩者的中間形成一穿孔,因此在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之前,該基材可沿著該穿孔分離。該方法之另一方面可包括在該基材之介於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一些之間形成至少一孔,且在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之前,以該覆蓋片覆蓋該至少一孔。覆蓋該至少一孔之該蓋覆片的一部份可作為一環操作以協助從該基材中移除該覆蓋片,因此可接近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
該包裝之簡單結構亦可以使該包裝以少步驟及低成本進行組合。可使用流線製造法組合該包裝,因此該整個包裝係在單一生產線上組合。在此種裝配內,可製造並預形成該具有凹部的該基材,該隱形眼鏡及其它材料可配置在該凹部內,可以使該包裝與該基材之上表面密合,且可使用一加工線將該包裝滅菌,其可以成為一有效率的製法。
涵蓋其中該上箔係自該柄端背部剝離以暴露該鏡片之該包裝之使用的一種方法。將一手指壓在該鏡片上可在該手指與該鏡片之間產生表面張力黏著。然後移除該鏡片並放置在眼內。或者,由於該包裝之可撓性結構,所以該包裝本身可作為一插入佐劑。
有關於可能的圖形及藉圖形而傳遞的資訊、及施加並顯示此圖形的方法描述在以下專利案內:於2011年10月18日申請之名稱為“Sequential Artwork Design for Contact Lens Packaging”的新加坡專利申請案,該專利申請案之全文在此併入本案以為參考資料。
如上述名稱為“Sequential Artwork Design for Contact Lens Packaging”之新加坡專利申請案中所揭示,文中該圖形部份之揭示文係有關於可在一隱形眼鏡包裝、一用於隱形眼鏡包裝之支承結構、或一貯存盒或一其構形可貯存至少一隱形眼鏡包裝的貯存筒上可到之文字及影像。包括在一隱形眼鏡包裝上之該圖形可具有數個目的。一目的為讓使用者知道該包裝之內容物。例如該圖形可包括解釋該隱形眼鏡(諸如一右或左眼隱形眼鏡)之性質的文字、該隱形眼鏡之規定、該隱形眼鏡之建議使用期、該隱形眼鏡之使用說明、及該隱形眼鏡之建議保養法。其它資訊可有關於,例如製造商、品牌、產物名稱等。本資訊之至少部份可使用多種語言傳達。
所表達之該資訊的一部份可以經由以下非文字圖形傳達:諸如色彩、影像、藝術、一在該隱形眼鏡包裝上之該圖形的位置、該圖形的大小、形狀或定向、及可以與該文字本身區別的其它視覺指示。本揭示文之某些方面係有關於用以傳達不同類型之資訊之在一隱形眼鏡包裝上的文字及非文字圖形的用途。在一實例中,一非文字圖形(例如一影像、圖式或色彩圖式)可用在一隱形眼鏡包裝上以傳達有關於該隱形眼鏡的資訊,諸如不需要使用傳達該資訊的文字即可知該隱形眼鏡為一右眼隱形眼鏡。在其它實例中,可同時使用文字及非文字圖形以傳達類似資訊,其中傳達資訊的重複性有助於確保使用者瞭解該資訊。在其它實例中,一非文字影像可包括影像之某一圖示或類型,諸如花瓣圖示、風景圖示、葉子圖示、動物圖式等,其中該非文字圖形可以讓使用者知道具有該圖示之類型的任何包裝具有某一類型之隱形眼鏡內容物(例如一右或左眼隱形眼鏡)。
某些文中所揭示之該等實例隱形眼鏡包裝包括多個各包括一其構形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容器(例如隱形眼鏡收納部件或舟)的隱形眼鏡包裝部件。該等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可彼此區隔。當該等隱形眼鏡包裝部件經連接時,該隱形眼鏡包裝之圖形可包括一能延伸遍及所有隱形眼鏡包裝部件的第一部份、以及一僅能延伸遍及某些該等隱形眼鏡包裝部件的第二部份。典型上,包含在各該隱形眼鏡包裝部件上之該圖形的彼等片段或部份具有與各該其它隱形眼鏡包裝部件上所示之圖形不同且獨立的意義。例如該等圖形部份中之一者可包括數個字且各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包括至少一完整的字以限制自其餘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分離的視覺證據。
該圖形之一部份可跨越一包括數個隱形眼鏡包裝部件之隱形眼鏡包裝的整個寬度及/或整個長度。該圖形之另一部份可僅跨越部份該等隱形眼鏡部件。可以使該圖形之另一部份與該等隱形眼鏡包裝部件中之單一者隔離。可施加該圖形至一隱形眼鏡包裝的各位置,諸如沿著一基材之下側或沿著該隱形眼鏡包裝之一覆蓋片的上側之位置。
該隱形眼鏡包裝可具有不同數量之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在一實例中,該隱形眼鏡包裝包括可沿著界定在該隱形眼鏡包裝內之多孔線而彼此分離的3包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另一實例隱形眼鏡包裝包括多排之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其中該等列係並排或彼此反向排列。該圖形可跨越該等多排之隱形眼鏡部件。在其它排列中,各排隱形眼鏡包裝部件包括具有與另一排之隱形眼鏡包裝部件上的圖形不同之特性及/或意義的各別圖形。
上述說明文業經提供以僅闡明並說明該系統及方法之代表性實施例。無意具詳盡性或將該系統及方法限於所揭示之任何準確形式。根據以上教示,可以有許多修飾及變異。有意藉以下申請專利範圍而定義該系統及方法的範圍。
100‧‧‧拋棄式隱形眼鏡包裝
102‧‧‧基材
104‧‧‧覆蓋片
106‧‧‧隱形眼鏡
124,144‧‧‧上表面
126,146‧‧‧下表面
T1,T4‧‧‧第一層之厚度
T2,T5‧‧‧第二層之厚度
T3‧‧‧該基材之總厚度
T6‧‧‧該覆蓋片之總厚度
权利要求:
Claims (37)
[1] 一種隱形眼鏡包裝,其包含:一多層疊層基材,其具有一第一聚合物層、一第一金屬層及至少一其大小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及一可移除性牢固至該基材之覆蓋片且其構形可將一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覆蓋片為一包含一第二金屬層及一第二聚合物層之疊層。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具有一基材厚度,且該覆蓋片具有一覆蓋片厚度,而該基材厚度對該覆蓋片的比率在約5:1至約20:1之範圍內。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第一聚合物層之一厚度比該第二聚合物層之一厚度厚至少10倍。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具有一在約150至約1,900微米之範圍內的厚度,且該覆蓋片具有一在約50至約100微米之範圍內的厚度。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含至少一選自由聚丙烯、聚苯乙烯、聚碳酸酯、聚乙烯、熱塑性塑料、塑膠、及其等之任何組合所組成之群組的材料。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具有一小於該隱形眼鏡之弧矢深度的深度。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及覆蓋片各具有一足以防止配置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之流體的大量蒸發之厚度。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進一步包含一其位置至少可部份覆蓋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且被留存在該基材與該覆蓋片之間的蓋子。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括至少3個相對於彼此以多向排列的鏡片收納部件。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0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括至少6個鏡片收納部件,其中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之前3個係連續排列,而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之另外3個係連續排列且其等之位置與該等鏡片收納部件的前3個反向。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覆蓋片包含一光反射材料。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係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暴露該基材之第一聚合物層。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覆蓋片包括一在背對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之表面上暴露的尼龍層。
[15] 一種隱形眼鏡包裝,其包含一含數個其大小各可容納一隱形眼鏡之至少一部份的預形成鏡片收納部件之基材,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係排成多排;及一可牢固至該基材且其構形可密合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之覆蓋片。
[1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含聚丙烯,且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係在該基材內預形成。
[1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括一反射層。
[1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7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反射層包含鋁且係與該基材密合。
[1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係以彼此反向排成兩排。
[2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進一步包含至少一延伸通過該基材之一聚合物層的通孔,且該覆蓋片係延伸通過該至少一通孔,其中延伸通過該至少一通孔之該覆蓋片部份提供該覆蓋片之一拉環部件以協助從基材中移除該覆蓋片以取得接近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
[2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各具凹形。
[2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括至少一第一聚合物層及一第二反射層,且該第一聚合物層在各該鏡片收納部件內包括數個孔。
[2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5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進一步包含數個其大小各可覆蓋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之一者的蓋構件,該數個蓋構件係位於該基材與該覆蓋片之間。
[2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3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數個蓋構件各包括數個暴露於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之孔。
[2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3項之隱形眼鏡包裝,其中該基材包括一上表面,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係沿著該上表面可接近,且該數個蓋構件係沿著該上表面同高安裝排列。
[26] 一種用於在一隱形眼鏡包裝內保護一隱形眼鏡的方法,其包含:提供一疊層基材及一疊層覆蓋片;以至少一具有一形狀之鏡片收納部件預形成該基材,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具有足以維持該形狀的結構剛性;將該隱形眼鏡配置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以該覆蓋片覆蓋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以將該隱形眼鏡密封在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內。
[2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6項之方法,其中該基材包括一第一聚合物層及一第一金屬層,且該覆蓋片包括一第二聚合物層及一第二金屬層,且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包括將該第一及第二聚合物層熱黏合在一起。
[2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6項之方法,其中覆蓋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包括使該基材之一聚合物層面向並接觸該覆蓋片之一聚合物層。
[2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6項之方法,其進一步包含使該基材具有一為該覆蓋片之厚度的至少10倍之厚度。
[3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6項之方法,進一步包含使該基材及覆蓋片各具有一光反射材料。
[31] 一種形成一隱形眼鏡包裝之方法,其包含:提供一基材及一覆蓋片;在該基材內形成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且該等鏡片收納部件係相對於彼此以多方向排列;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以密合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一部份。
[3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方法,其中形成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包括將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排成至少兩排。
[3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方法,其進一步包含使該作為一疊層之基材具有至少一第一聚合物層及一第一金屬層,且使該覆蓋片具有至少一第二聚合物層及一第二金屬層。
[3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3項之方法,其中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包括將該第一及第二聚合物層熱密封在一起。
[3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方法,其中形成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包括以一形狀形成各鏡片收納部件,且該基材具有足以維持該形狀的結構完整性。
[3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方法,其進一步包含在該基材之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兩者之間形成一穿孔,該基材在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之前可沿著該穿孔分離。
[3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1項之方法,其進一步包含在該基材內形成至少一孔,該至少一孔係排列在該數個鏡片收納部件中之至少部份之間,該方法進一步包含使該覆蓋片與該基材連接之前以覆蓋片覆蓋該至少一孔,其中覆蓋該至少一孔之該覆蓋片之一部份可以呈一拉環操作以幫助從該基材移除該覆蓋片以取得接近該至少一鏡片收納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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