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乙烯縮醛薄膜
专利摘要:
本發明之課題為提供一種聚乙烯縮醛薄膜,其鋪疊時位置之微調整容易,且層合時不收縮,樹脂不發生從玻璃板等之構件的端部之流出,並提供由該聚乙烯縮醛薄膜構成的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及疊合玻璃用中間膜及使用該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太陽能電池模組及疊合玻璃。一種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係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8~30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具有外側2層皮層A及皮層B之間存在核層C之3層結構且滿足下式(I)~(III);ΔnMDA≧ΔnMDB (I) ΔnMDB-ΔnMDC≧0.1×10-3 (II) ΔnMDC≦0.2×10-3 (III) (上式中,Δ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ΔnMDB代表皮層B之縱向之複折射率、ΔnMDC代表核層C之縱向之複折射率)。 公开号:TW201321186A 申请号:TW101136444 申请日:2012-10-03 公开日:2013-06-01 发明作者:Takashi MUKOSE;Hidemasa Oda;Makio Tokoh 申请人:Kuraray Co; IPC主号:B32B17-00
专利说明:
聚乙烯縮醛薄膜 本發明係關於鋪疊時位置之微調整能極輕易地進行、層合時不易發生收縮及樹脂從端部之流出的聚乙烯縮醛薄膜。 使用在太陽光發電的太陽能電池模組,一般而言,具有在玻璃板等透光性的保護構件與玻璃板或其他硬質的背面板(表覆板或墊片)之間,串連連接配置複數個太陽能電池芯的結構。太陽能電池芯極易破損,所以太陽能電池模組,係廣泛實施將太陽能電池芯以黏著性之樹脂密封材料密封之狀態配置於保護構件與背面板之間。 作為太陽能電池芯用的密封材料,已知使用含有包含有機過氧化物之交聯劑的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的片(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及2)。但是,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有以下問題:由於水解或熱分解而產生乙酸,且產生的乙酸會導致太陽能電池模組中的電極或導線(導線接合)等之金屬部分的腐蝕。再者,於利用該習知技術時,通常係採用將為密封材料之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片,與透光性之保護構件之內側面、太陽能電池芯、背面板之內側面等積層(層合)並加熱加壓的步驟,但是由於必須邊進行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片之交聯反應邊進行層合,所以難以達成近年縮短製造步驟的要求。 又,當使用熱硬化性樹脂作為密封用樹脂的情形,同時進行太陽能電池芯之埋入及硬化的控制係為困難。 已知將包含聚乙烯丁縮醛的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芯用的密封材料使用(例如參照專利文獻3)。聚乙烯丁縮醛,由於僅含有少量產生酸成分的乙酸乙烯酯單元,所以比起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有不易引起太陽能電池模組中之金屬構件之腐蝕的優點,且熱塑性樹脂之聚乙烯丁縮醛在流動開始溫度之黏性高,所以在太陽能電池模組製造時樹脂從玻璃端部流出而污染裝置或玻璃面之顧慮少,此外,因不須交聯步驟,而可以在利用卷對卷(roll to roll)製程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方式有利地使用。 再者,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強度高、對玻璃的黏著性及耐貫通性也優異,所以係作為汽車的前窗用安全玻璃、建築用安全疊合玻璃用的中間膜等(例如參照專利文獻4)。 但是,習知的太陽能電池芯密封用的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安全玻璃中間膜用的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在太陽能電池模組製造時或安全玻璃製造時等,容易發生在聚乙烯丁縮醛薄膜間的密合、或與其他構件的密合,當將聚乙烯丁縮醛薄膜鋪疊在玻璃等構件時位置之微調整困難,會有不易將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良好作業性精確鋪疊在既定位置的問題。又,習知的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在加熱加壓時易發生收縮,若聚乙烯丁縮醛薄膜收縮,在太陽能電池模組易發生太陽能電池芯的位置偏離、發生未密封部分、發生空隙、發生聚乙烯丁縮醛密封材料與玻璃板等其他構件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在疊合玻璃,容易發生被貼合的玻璃間的位置偏離、在貼合部分發生氣泡、發生不存在中間膜的部位、發生空隙、發生玻璃板與聚乙烯丁縮醛中間膜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 先前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 日本特開昭58-023870號公報 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平6-177412號公報 專利文獻3 日本特開2006-013505號公報 專利文獻4 日本專利第3201778號公報 專利文獻5 國際公開第03/033583號 專利文獻6 歐洲專利第1235683號說明書 非專利文獻 非專利文獻1 粟屋裕著、「高分子素材之偏光顯微鏡入門初版」、Agne(股)公司技術中心、2001年、p.85-91 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一種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不易發生薄膜間的密合、或與其他構件的密合,當鋪疊(積層)於玻璃或其他構件時,能簡單地實施鋪疊位置的微調整而能精確地鋪疊在設定位置,且即使加熱也不易收縮或發生樹脂從端部之流出。 又,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包含具有前述特性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及疊合玻璃用中間膜。 再者,本發明之目的,在於提供使用具有前述特性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太陽能電池模組及疊合玻璃。 本案發明人等為了達成上述目的努力持續實施了各種探討,結果解明:將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模組製造用之密封材料,或作為疊合玻璃用之中間膜使用時所產生的薄膜間之密合及與玻璃板等其他構件之密合,係起因於聚乙烯縮醛薄膜表面的物性。 又,解明了:加熱時所產生的聚乙烯縮醛薄膜收縮,係基於在薄膜厚度方向的結構差異或物性差異。 而基於上述知識進一步探討的結果,發現到:可製造聚乙烯縮醛薄膜為聚乙烯縮醛薄膜的2個表面側成為具有既定複折射率之皮層,且在該2層皮層之間之核部分比起皮層有較低之特定複折射率,具有特定之3層結構。並且發現:當使用以此方式獲得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密封材料以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且使用該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中間膜以製造疊合玻璃時,該聚乙烯縮醛薄膜,不易在薄膜間及對玻璃板等其他構件發生密合,當將該聚乙烯縮醛薄膜鋪疊(積層)於玻璃板等其他構件時位置之微調整極容易,且即使加熱也不易收縮或從端部流出樹脂,基於此等知識進一步探討而完成本發明。 亦即,本發明係: (1)一種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係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8~30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其特徵為:具有在外側之2層皮層A及皮層B之間存在核層C的3層結構且滿足下式(I)~(III);△nMDA≧△nMDB (I) △nMDB-△nMDC≧0.1×10-3 (II) △nMDC≦0.2×10-3 (III)(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B代表皮層B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C代表核層C之縱向之複折射率)。 (2)如(1)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更滿足下式(IV);△nMDA<3.5×10-3 (IV)(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 (3)如(1)或(2)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更滿足下式(V)及(VI)中任一者或兩者;△nMDA/△nTDA=0.5~3.0 (V) △nMDB/△nTDB=0.5~3.0 (VI)(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B代表皮層B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TDA代表與皮層A之縱向之方向垂直的方向之複折射率、△nTDB代表與皮層B之縱向之方向垂直的方向之複折射率)。 (4)如(1)至(3)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係由在200℃加熱熔融下從直徑1mm之圓形模以45mm/秒之速度吐出成股帶狀並以吐出速度5倍之速度拉取時具有0.5~1.5cN之熔融張力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 (5)一種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其係包含如(1)至(4)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 (6)一種太陽能電池模組,其係具備如(5)之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 並且,本發明係: (7)一種疊合玻璃用中間膜,其係包含如(1)至(4)項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 (8)一種疊合玻璃,其係具備如(7)之疊合玻璃用中間膜。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不易發生薄膜間的密合及與玻璃板等其他構件間的密合,當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鋪疊(積層)於玻璃板等其他構件時位置之微調整極容易。所以,藉由將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疊合玻璃用中間膜等使用,能以良好作業性將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精確地鋪疊(積層)在玻璃板等構件之既定位置,藉此能以良好生產性製造高品質的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等。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即使加熱也不易發生收縮。所以,當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疊合玻璃用中間膜等使用時,不易發生各構件間之位置偏離、發生未密封部分、發生空隙、發生聚乙烯丁縮醛密封材料或中間膜與玻璃板等其他構件之間之黏著強度下降等,能順利地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等各種製品。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由於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時樹脂不易從玻璃板等的端部流出,污染裝置或玻璃面的顧慮少,且不需交聯步驟,所以可有利地使用於依卷對卷(roll to roll)製程的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之製造方式。 又,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強度高,對於玻璃板等構件之黏著性及耐貫通性也優異。 以下針對本發明詳細說明。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具有在薄膜之兩面(外側)各具有皮層A與皮層B,且在該2層皮層A及皮層B之間存在核層C的3層結構。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中,皮層A及皮層B各厚度不特別限定,但相對於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全體之厚度,例如為5%以下(由薄膜之表層至5%之深度之間之厚度),且皮層A及皮層B比核層C部分有較高複折射率。 本發明中,核層C之厚度,係指從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全體之厚度,減去兩表面的皮層A及皮層B之厚度之合計後的剩下的部分。 例如:若設皮層A及皮層B之厚度,相對於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全體之厚度各為3%,則存在於皮層A及皮層B內側的核層C之厚度,成為薄膜全體之厚度之94%。 當測定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縱向(將聚乙烯縮醛薄膜連續製薄膜時之線方向、長度方向)(以下稱為「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時,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與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可相同也可不同,但本發明係將2層皮層當中,於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較大的皮層[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之值為另一皮層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之值以上之皮層]作為皮層A,並將在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之值為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之值以下的皮層作為皮層B。 亦即,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中,皮層A與皮層B具有以下式(I)所示之關係。 △nMDA≧△nMDB (I) [式中,△nMDA表示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表示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 皮層A與皮層B有上述式(I)之關係之構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須滿足下式(II)及(III)。 △nMDB-△nMDC≧0.1×10-3 (II) △nMDC≦0.2×10-3 (III) [式中,△nMDB表示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表示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B-△nMDC)須滿足上述式(II),亦即須為0.1×10-3以上,0.15×10-3以上較佳,0.3×10-3以上更佳。 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B-△nMDC)若小於0.1×10-3,在聚乙烯縮醛薄膜間之密合或對其他構件的密合容易發生,當將聚乙烯縮醛薄膜鋪疊(重疊時、積層時)於玻璃板或其他構件時,位置之微調整變難,難以良好的作業性精確進行聚乙烯縮醛薄膜之鋪疊。 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B-△nMDC)之上限值不特別限定,但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B-△nMDC)、甚至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A-△nMDC)若太大,在太陽能電池模組,係容易發生太陽能電池芯之位置偏離、發生未密封部分、發生空隙、發生聚乙烯縮醛密封材料與其他構件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又,於疊合玻璃,容易有發生貼合的玻璃間的位置偏離、於貼合部分發生氣泡、發生不存在中間膜的部位、發生空隙、發生玻璃板與聚乙烯縮醛中間膜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的傾向。 從該點,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B-△nMDC)、及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與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之差(△nMDA-△nMDC)為3.3×10-3以下較佳,2.3×10-3以下更佳。 又,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中,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須滿足上述式(III),亦即須為0.2×10-3以下,0.15×10-3以下較佳,0.1×10-3以下更佳。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若太大,當聚乙烯縮醛薄膜積層(重疊)於其他構件並加熱時,聚乙烯縮醛薄膜之收縮產生,在太陽能電池模組容易發生太陽能電池芯之位置偏離、發生未密封部分、發生空隙、發生聚乙烯縮醛密封材料與其他構件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又,於疊合玻璃,容易有發生貼合之玻璃間之位置偏離、於貼合部分發生氣泡、發生不存在中間膜之部位、發生空隙、發生玻璃板與聚乙烯縮醛中間膜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的傾向。 又,從製造上之觀點,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較佳為0.001×10-3以上,0.01×10-3以上更佳。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從防止聚乙烯縮醛薄膜收縮之觀點,較佳為滿足上述式(I)、(II)及(III),更滿足下列數式(IV),△nMDA<3.5×10-3 (IV) [上式中,△nMDA表示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 甚至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也較佳為小於3.5×10-3。 從防止聚乙烯縮醛薄膜層合時密合、防止收縮之觀點,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及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較佳為0.1×10-3以上且小於3.5×10-3,更佳為0.2×10-3~3.0×10-3,又更佳為0.5×10-3~2.5×10-3。 又,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從防止收縮的觀點,較佳為滿足上述式(I)~(III)或式(I)~(IV),更滿足下式(V)及(VI)中任一者或兩者。 △nMDA/△nTDA=0.5~3.0 (V) △nMDB/△nTDB=0.5~3.0 (VI) [上式中,△nMDA表示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表示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TDA表示與皮層A之長度方向(MD)垂直的方向(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B表示與皮層B之長度方向(MD)垂直的方向(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 尤其,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從更有效防止加熱時之收縮之觀點,更佳為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和與皮層A之長度方向(ND)垂直的方向(寬度方向(TD))[以下稱為「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之比(△nMDA/△nTDA)、及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和皮層B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B)之比(△nMDB/△nTDB),均為0.5~2.0之範圍。 又,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除了上述式以外,較佳為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C)係0.2×10-3以下,更佳為0.15×10-3以下,又更佳為0.1×10-3以下。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C)若過大,當加熱聚乙烯縮醛薄膜時易生收縮,使用於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的情形,易發生太陽能電池芯之位置偏離、發生未密封部分、發生空隙、發生聚乙烯縮醛密封材料與其他構件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又,使用在疊合玻璃製造的情形,有容易發生貼合之玻璃間之位置偏離、在貼合部分發生氣泡、發生不存在中間膜的部位、發生空隙、玻璃板與聚乙烯縮醛中間膜間的黏著強度下降等的傾向。 又,從製造上之觀點,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C),較佳為0.001×10-3以上,更佳為0.01×10-3以上。 在此,本發明中,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及△nMDC)、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及△nTDC),係指依以下方法測定者。 [聚乙烯縮醛薄膜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及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及△nTDC)之測定法] (1)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皮層A、皮層B、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及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及△nTDC),係參照非專利文獻1記載的方法,以下列(2)及(3)之方法測定。 (2)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之測定: (i)在聚乙烯縮醛薄膜之長度方向(MD)的任意位置,如第1圖之(a)所示,由薄膜之寬度方向(TD)中之中央部切出大小為MD×TD=2mm×10mm的窄條,將該窄條以厚度100μm的PET薄膜夾持兩側,再進一步以木框夾持並安裝於薄片切片裝置。 (ii)其次將於前述採取的窄條,如第1圖之(b)所示(未圖示PET薄膜及木框),平行於窄條之長度方向(MD)以20μm的間隔切片,製作20個如第1圖之(c)所示之觀察用之切片(MD×TD=2mm×20μm)。從該等切片之中,選出3個切片面平滑且無切片厚度不均的切片,分別放置在載玻片上,以蓋玻片及密封液密封,以接目測微計量計切片厚度。又,觀察係以接目10倍、接物20倍(合計200倍)的視野進行。 (iii)其次,以能觀察切片面的方式,移動蓋玻片倒置切片如第1圖之(d),將與以前述(ii)量測厚度之處為同一部位放置於消光位+45°之對角位,使用安裝於偏光顯微鏡之貝氏補色器(Berek compensator)於白色光照明下從切片面之干涉光確認遲滯值為1個波長以下。 (iv)將光源變換為鈉D線(波長589nm的單色光),旋轉貝氏補色器的角度旋鈕使得黑色條紋的中心靠向視野中央的十字線,讀取旋轉角度a。其次反向旋轉角度旋鈕而移動1個波長的分量,使黑色條紋的中心靠向視野中央的十字線,並讀取角度b。重複此操作4次,將角度a、b均共計4次的平均值作為讀取值。 (v)從以上述所獲得之a、b的二個角度求取補償值i=(a-b)/2(惟,a>b),將f(i)=sin2i×(1+0.204sin2i)乘以貝氏補色器固有的光學常數C,求取遲滯值R[R=f(i)×C],除以量測厚度而求取複折射率,進行相同的測定3次(n=3),以其平均值作為複折射率(△n)。於此時,皮層A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及皮層B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B),係在由聚乙烯縮醛薄膜之最表面起1μm深的位置測定,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C)係於薄膜之厚度之中央位置(切片面之中央位置)測定。 (3)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及△nTDC)之測定: (i)在聚乙烯縮醛薄膜之長度方向(MD)的任意位置,如第2圖之(a)所示,由薄膜之寬度方向(TD)之中央部切出大小為MD×TD=10mm×2mm的窄條,將該窄條以厚度100μm的PET薄膜夾持兩側,再進一步以木框夾持並安裝於薄片切片裝置。 (ii)其次將前述採取的窄條,如第2圖之(b)所示(未圖示PET薄膜及木框),平行於窄條之寬度方向(TD)以20μm的間隔切片,製作20個如第2圖之(c)所示之觀察用之切片(MD×TD=20μm×2mm)。從該等切片之中,選出3個切片面平滑且無切片厚度不均的切片,分別放置在載玻片上,以蓋玻片及密封液密封,以接目測微計量計切片厚度。又,觀察係以接目10倍、接物20倍(合計200倍)的視野進行。 (iii)其次,以能觀察切片面的方式,移動蓋玻片倒置切片如第2圖之(d),將與以前述(ii)量測厚度之處為同一部位放置於消光位+45°之對角位,使用安裝於偏光顯微鏡之貝氏補色器(Berek compensator)於白色光照明下從切片面之干涉光確認遲滯值為1個波長以下。 (iv)將光源變換為鈉D線(波長589nm的單色光),旋轉貝氏補色器的角度旋鈕,使得黑色條紋的中心靠向視野中央的十字線,讀取旋轉角度a。其次反向旋轉角度旋鈕而移動1個波長的分量,使黑色條紋的中心靠向視野中央的十字線,並讀取角度b。重複此操作4次,將角度a、b均共計4次的平均值作為讀取值。 (v)從於上述所獲得之a、b的二個角度求取補償值i=(a-b)/2(惟,a>b),將f(i)=sin2i×(1+0.204sin2i)乘以貝氏補色器固有的光學常數C,求取遲滯值R[R=f(i)×C],除以量測厚度而求取複折射率,進行相同的測定3次(n=3),以其平均值作為複折射率(△n)。此時,皮層A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及皮層B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B),係於從聚乙烯縮醛薄膜之最表面起1μm深的位置測定,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C)係在薄膜之厚度之中央位置(切片面之中央位置)測定。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需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8~30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較佳為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10~22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更佳為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12~18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 形成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中,若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過少,會發生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力學強度下降、對於基材之黏著不良等問題,另一方面若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過多,則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吸濕性增高,容易由於吸收的水導致金屬腐蝕、絕緣性下降、聚乙烯縮醛薄膜從基材剝離等。 在此,本說明書所指之「乙烯醇單元」,係未經縮醛化,而以式「-CH2-CH(OH)-」所示之含羥基之結構單元的原樣殘留在聚乙烯縮醛中的單元,本說明書中的「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質量%),係依JIS K6728:1977年測定之含有率(質量%)。 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只要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8~30質量%,其製法不特別限定,一般可藉由使聚乙烯醇系聚合物與醛類反應進行縮醛化而製造。 用於聚乙烯縮醛之製造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可藉由將乙烯酯系單體聚合所獲得之聚合物(聚乙烯酯)皂化,並將聚合物中之酯基轉變為羥基而製造。 作為可用於聚乙烯酯之製造的乙烯酯系單體,例如可列舉:甲酸乙烯酯、乙酸乙烯酯、丙酸乙烯酯、丁酸乙烯酯、異丁酸乙烯酯、三甲基乙酸乙烯酯、維沙狄克酸(versatic acid)乙烯酯、己酸乙烯酯、辛酸(caprylic acid)乙烯酯、月桂酸乙烯酯、肉豆蔻酸乙烯酯、硬脂酸乙烯酯、油酸乙烯酯、苯甲酸乙烯酯等,可使用該等的1種或2種以上。其中,聚乙烯酯又以將乙酸乙烯酯聚合而得的聚乙酸乙烯酯為較佳。 又,聚乙烯酯,尤其聚乙酸乙烯酯,在不損及本發明主旨之範圍內,視需要也可具有來自其他聚合性單體的結構單元。作為該其他單體,可列舉例如乙烯、丙烯、正丁烯、異丁烯等之α-烯烴;丙烯酸或其鹽;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丙酯、丙烯酸異丙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異丁酯、丙烯酸第三丁酯、丙烯酸2-乙基己酯、丙烯酸十二酯、丙烯酸十八酯等丙烯酸酯類;甲基丙烯酸或其鹽;甲基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乙酯、甲基丙烯酸正丙酯、甲基丙烯酸異丙酯、甲基丙烯酸正丁酯、甲基丙烯酸異丁酯、甲基丙烯酸第三丁酯、甲基丙烯酸2-乙基己酯、甲基丙烯酸十二酯、甲基丙烯酸十八酯等甲基丙烯酸酯類;丙烯醯胺、N-甲基丙烯醯胺、N-乙基丙烯醯胺、N,N-二甲基丙烯醯胺、二丙酮丙烯醯胺、丙烯醯胺丙烷磺酸或其鹽、丙烯醯胺丙基二甲胺或其鹽或4級鹽、N-羥甲基丙烯醯胺或其衍生物等丙烯醯胺衍生物;甲基丙烯醯胺、N-甲基甲基丙烯醯胺、N-乙基甲基丙烯醯胺、甲基丙烯醯胺丙烷磺酸或其鹽、甲基丙烯醯胺丙基二甲胺或其鹽或4級鹽、N-羥甲基甲基丙烯醯胺或其衍生物等甲基丙烯醯胺衍生物;甲基乙烯醚、乙基乙烯醚、正丙基乙烯醚、異丙基乙烯醚、正丁基乙烯醚、異丁基乙烯醚、第三丁基乙烯醚、十二基乙烯醚、硬脂基乙烯醚等乙烯醚類;丙烯腈、甲基丙烯腈等腈類;氯乙烯、氟乙烯等鹵化乙烯;偏二氯乙烯、偏二氟乙烯等偏二鹵化乙烯;乙酸丙烯、氯化丙烯等丙烯化合物;馬來酸或其鹽、酯或酸酐;乙烯基三甲氧基矽烷等乙烯基矽烷化合物;乙酸異丙烯酯等,可具有來自該等中1種或2種以上之結構單元。聚乙烯酯,尤其聚乙酸乙烯酯具有來自其他單體之結構單元的情形,其含有率相對於構成聚乙烯酯之全部結構單元係少於20莫耳%為較佳,少於10莫耳%更佳。 聚乙烯酯(尤其聚乙酸乙烯酯)之皂化反應,不特別限定,可與以往以同樣方式實施,例如,可應用使用鹼觸媒或酸觸媒之醇解法、水解法等,其中,以甲醇作為溶劑且使用氫氧化鈉(NaOH)觸媒之皂化反應係簡便而較佳採用。 本發明聚乙烯縮醛薄膜,當使用聚合度為100~3000,更近一步為500~2500,尤其為1000~2000之範圍,且皂化度為95莫耳%以上,更近一步為98莫耳%以上,尤其為99莫耳%以上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縮醛化而成的聚乙烯縮醛形成時,製造聚乙烯縮醛薄膜等時的成形性優異,且聚乙烯縮醛薄膜等的力學特性等良好,而且從防止金屬構件腐蝕防止等觀點為較佳。 在此,本說明書中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聚合度,係指依據JIS K 6726:1994年而測定之聚合度,係從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再皂化,並精製後於30℃之水中測定之極限黏度求得。 又,本說明書中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皂化度,意指相對於聚乙烯醇系聚合物所具有之能利用皂化而變換為乙烯醇單元之結構單元(典型上為乙酸乙烯酯單元)與乙烯醇單元之合計莫耳數,該乙烯醇單元之莫耳數所佔之比例(莫耳%),可依據JIS K 6726:1994年之記載測定。 作為用於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醛類縮醛化成為聚乙烯縮醛之醛類,可列舉例如:甲醛、乙醛、丙醛、丁醛、異丁醛、戊醛、異戊醛、三甲基乙醛、己醛、庚醛、辛醛、壬醛、癸醛、十一醛、月桂醛、十三醛、肉豆蔻醛、十五醛、棕櫚醛、硬脂醛、甲苯醛、萘醛等。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係可為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前述醛類中之1種或2種以上縮醛化者。 又,視需要,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也可為與上述醛類一同、將多官能醛類、具有醛基以外之官能基之醛類等以少比例的(較佳為全部醛類的20質量%以下)用量使用而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縮醛化者。 其中,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較佳為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碳數1~12的醛化合物縮醛化之聚乙烯縮醛,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碳數1~6之烷基醛化合物縮醛化之聚乙烯縮醛更佳,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碳數1~4之烷基醛化合物縮醛化之聚乙烯縮醛更較佳,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以丁醛縮醛化之聚乙烯丁縮醛樹脂尤佳。使用聚乙烯丁縮醛形成的薄膜,力學特性優異,適於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 用於獲得聚乙烯縮醛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縮醛化方法,不特別限定,但為了以工業化大量製造聚乙烯縮醛,較佳採用將聚乙烯醇系聚合物於高溫下,例如於90℃以上之溫度充分溶解於水,預先製備聚乙烯醇系聚合物水溶液,在均勻溶解有聚乙烯醇系聚合物的水溶液中,於酸性條件下與醛類反應之方法。 此時,聚乙烯醇系聚合物水溶液中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濃度,較佳為5~40質量%,5~20質量%更佳,8~15質量%又更佳。聚乙烯醇系聚合物的濃度若過低,聚乙烯縮醛樹脂之生產性有變差之虞,另一方面,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濃度若過高,反應中攪拌變為困難、且有因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分子間氫鍵而發生凝膠化,產生反應不均之虞。 作為用於在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中,於酸性條件下使醛類反應而進行縮醛化的觸媒,可使用無機酸及有機酸中之任一者,例如可列舉硝酸、硫酸、鹽酸、碳酸等之無機酸、乙酸、對甲苯磺酸等之有機酸。其中,又從能獲得充分的反應速度,且反應後的洗滌容易的觀點,較佳係使用無機酸,尤佳為使用鹽酸、硫酸、硝酸。反應系中的酸觸媒之濃度,取決於酸觸媒種類而異,但如為鹽酸、硫酸、硝酸的情形,相對於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1公升,宜將該等酸以0.01~5mol,尤其0.1~2mol的比例添加為較佳。 酸在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中之濃度若過低,反應速度減慢,為了獲得有目的縮醛化度及物性之聚乙烯縮醛會有費時之虞。另一方面,若酸在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中之濃度過高,在控制反應會變得困難之同時,醛的3聚物容易產生。 使聚乙烯醇系聚合物與醛類反應並縮醛化時,醛類及觸媒之添加順序等無特別限定,可依照以往已知的方法實施,例如可列舉:對於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添加上述酸觸媒後添加醛類之方法、對於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添加醛類後添加酸觸媒之方法、對於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同時添加醛類及酸觸媒之方法、對於含有醛類及酸觸媒之溶液添加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水溶液之方法等。此時,醛類之添加及酸觸媒之添加,可以一次進行或分成複數次進行。 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藉由醛類的縮醛化,較佳於0~80℃之溫度範圍實施。其中,若至聚乙烯縮醛粒子析出為止,以0~40℃,尤其5~20℃之較低溫進行反應,然後於聚乙烯縮醛粒子析出後為了使反應完成,以較其為高的溫度,例如50~80℃,尤其65~75℃之溫度更進行反應,則能生產性良好地製造易洗滌的多孔質狀的聚乙烯縮醛,係更佳。反應溫度若過高,會有聚乙烯縮醛彼此熔接,不易獲得多孔質狀之聚乙烯縮醛粒子之虞。 依上述方式獲得之聚乙烯縮醛粒子,為了將殘存的酸觸媒或醛類等有效率地去除,較佳為多孔質狀。欲獲得多孔質狀之聚乙烯縮醛粒子,除了調整上述反應溫度以外,也可調整反應液之黏度、攪拌速度、攪拌葉之形狀、反應容器之形狀、反應速度、觸媒及醛類之添加方法等。 依照上述方式獲得之聚乙烯縮醛,由於在水存在下會被酸分解產生醛類,所以宜實施未反應醛類之去除、酸之去除處理。 一般在醛類去除後,實施酸之去除處理,從可有效率地去除未反應之醛類的觀點係較佳。 作為獲得未反應之醛類的含量少的聚乙烯縮醛之方法,例如可列舉;以醛類之反應率變高的條件使反應完成的方法、以如水或水/醇混合溶劑等溶劑充分洗滌之方法、以化學性方式處理醛類之方法等。 作為去除聚乙烯縮醛所含之酸之方法,可列舉將聚乙烯縮醛粒子以鹼性化合物之水溶液洗滌之方法、以多量的水洗滌之方法等。此時使用之鹼性化合物,例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鹼金屬之氫氧化物、氨、三乙胺、吡啶等胺系化合物等,可使用該等之1種或2種以上。從防止著色的觀點,較佳為無機金屬之氫氧化物,從對於與玻璃之黏著性不易造成不良影響之觀點,更佳為使用鹼金屬之氫氧化物。 將酸去除後之聚乙烯縮醛,較佳具有0.1~30之鹼滴定值,具有1~20之鹼滴定值更佳。聚乙烯縮醛之鹼滴定值若過低,則耐水解性下降,另一方面,鹼滴定值若過高,則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製造時易發生著色。 又,本說明書中之聚乙烯縮醛的鹼滴定值,係表示聚乙烯縮醛100g之鹼滴定(中和)所須之濃度0.01mol/L之鹽酸水溶液之量(mL)。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較佳為使用依據JIS K6728:1977年之規定測定之乙酸乙烯酯單元[含有以式:-CH2-C(H)(-O-CO-CH3)-所表示之乙酸酯基的未皂化單元]之含有率,為基於聚乙烯縮醛之質量的5質量%以下的聚乙烯縮醛來形成,使用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為2質量%以下之聚乙烯縮醛來形成更佳,使用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為1質量%以下之聚乙烯縮醛來形成又更佳。聚乙烯縮醛樹脂中之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若高,乙酸乙烯酯單元除了因熱分解或因水分而水解,而產生使金屬構件腐蝕的乙酸之外,藉由乙酸脫離而聚乙烯縮醛中生成烯烴鍵變為容易著色。 又,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來自縮醛化所使用之酸觸媒的氯離子、硫酸離子、硝酸離子之含量(含有複數種離子的情形為此等之合計含量)較佳為100ppm以下,50ppm以下更佳,20ppm以下又更佳。該等強酸離子,會成為太陽能電池模組等所使用之金屬構件腐蝕之原因,所以其含量愈少愈好。 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可為僅將乙烯醇系聚合物以醛類處理而縮醛化的聚乙烯縮醛,或以醛類處理而縮醛化之同時,更交聯或部分交聯的聚乙烯縮醛。作為交聯或部分交聯的聚乙烯縮醛,例如可列舉:將聚乙烯縮醛中殘存的乙烯醇單元中的一部分羥基,與多元醛化合物、聚異氰酸酯化合物、多元環氧化合物、多元羧酸酐等之多官能性之羥基反應性化合物(羥基反應性交聯劑)反應,而交聯或部分交聯的聚乙烯縮醛。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可不含聚乙烯縮醛以外的其他成分而單獨由聚乙烯縮醛形成,或亦可由在聚乙烯縮醛摻合有塑化劑等聚乙烯縮醛以外的成分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 其中,從能以良好成形性生產性良好地製造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觀點,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較佳為從摻合有塑化劑的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 摻合於聚乙烯縮醛中之塑化劑之種類無特別限定,例如可列舉: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四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2-丁氧基乙基)-己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基)-癸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基)-壬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基)-戊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基)-鄰苯二甲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己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癸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壬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戊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鄰苯二甲酸酯、二-(2-己氧基乙基)-己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基)-癸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基)-壬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基)-戊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氧基乙基)-己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氧基乙基)-癸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氧基乙基)-壬二酸酯、二-(2-己氧基乙氧基乙基)-戊二酸酯、1,2-環己烷二羧酸-二異壬酯等,可使用該等的1種或2種以上。其中,,從揮發性低、能以高溫層合之觀點,較佳使用構成塑化劑分子之碳之數目與氧之數目之合計大於28的塑化劑。作為相當於此條件者,例如可列舉: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四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己二酸酯、二-(2-丁氧基乙氧基乙基)-癸二酸酯、1,2-環己烷二羧酸-二異壬酯等。其中,從不使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或疊合玻璃用中間膜之防腐蝕特性下降、能以少量獲得所望之可塑化效果之觀點,更佳使用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1,2-環己烷二羧酸-二異壬酯。 由含有塑化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情形,塑化劑之含量,相對於聚乙烯縮醛100質量份,較佳為15~50質量份,20~40質量份更佳。 形成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視需要也可含有抗氧化劑、紫外線吸收劑、接著力調整劑、防黏結劑、顏料、染料、機能性無機化合物等1種或2種以上。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抗氧化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的情形,作為抗氧化劑,例如可含有苯酚系抗氧化劑、磷系抗氧化劑、硫系抗氧化劑等之1種或2種以上。其中又以,苯酚系抗氧化劑,尤其烷基取代苯酚系抗氧化劑為較佳。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抗氧化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的情形,相對於聚乙烯縮醛100質量份,抗氧化劑之含量為0.001~5質量份較佳,0.01~1質量份更佳。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紫外線吸收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的情形,例如可含有苯并三唑系紫外線吸收劑、受阻胺系紫外線吸收劑、苯甲酸酯系紫外線吸收劑等中之1種或2種以上。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紫外線吸收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的情形,紫外線吸收劑之含量,基於聚乙烯縮醛之質量,較佳為10~50,000ppm,100~10,000ppm更佳。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接著力調整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的情形,例如可含有專利文獻5揭示之接著力調整劑之1種或2種以上,其中,較佳為使用有機酸之鹼金屬鹽及/或鹼土類金屬鹽,尤其是更佳為使用乙酸鉀及乙酸鎂其中之一或兩者。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接著力調整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之情形,接著力調整劑之含量,基於聚乙烯縮醛之質量,較佳為1~10,000ppm,5~1,000ppm更佳,10~300ppm又更佳。 接著力調整劑之最適含量,係因接著力調整劑之種類、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用途、適用部位等而異,但較佳調整聚乙烯縮醛薄膜對玻璃之接著力為記載於專利文獻5之Pummel試驗(Pummel test)中,一般其數值成為3~10之範圍,尤其在須要高耐貫通性之情形,更佳調整為其數值成為3~6之範圍更佳,又,於須要高玻璃飛散防止性之情形,更佳調整為其數值成為7~10之範圍。當對於聚乙烯縮醛薄膜要求高玻璃飛散防止性能之情形,不添加接著力調整劑亦為有用的方法。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含有機能性無機化合物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之情形,作為機能性無機化合物,例如可使用光反射材料、光吸收材料、熱傳導性改良材料、電特性改良材料、氣體阻隔性改良材料、力學物性改良材料等。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不特別限制,但從密封性能、層合步驟之周轉時間的縮短等觀點,一般而言,厚度為0.38~2.28mm較佳,0.50~1.52mm更佳。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若過薄,當作為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使用時,不易將太陽能電池芯或機能性單元的周圍空間充分填充(密封),另一方面,若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過厚,聚乙烯縮醛薄膜本身的成本提高,而且疊合步驟的周轉時間拉長,有生產性下降的傾向。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較佳由當於200℃之加熱熔融下從直徑1mm之圓形模以45mm/秒的速度吐出為股帶狀,並以吐出速度之5倍速度拉取時,具有0.5~2.5cN之範圍內之熔融張力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來形成,更佳由前述熔融張力為0.6~2.0cN之範圍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來形成,又更佳由前述熔融張力為0.7~1.5cN之範圍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來形成。 在此,本說明書中之前述熔融張力(melt tension),當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不含其他添加劑之聚乙烯縮醛單獨形成的情形,係指聚乙烯縮醛本身的熔融張力,又,當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在聚乙烯縮醛含有某種添加劑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之情形,係指形成薄膜之該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之熔融張力。 當使用前述熔融張力超過2.5cN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的情形,要穩定地將聚乙烯縮醛薄膜等成形係容易變得困難。另一方面,若聚乙烯縮醛薄膜,係由熔融張力小於0.5的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則當將聚乙烯縮醛薄膜使用在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疊合玻璃等時,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熔融物會從玻璃板等基材之間流出到外部,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的加工容易有不良現象,而且容易會污染製造設備使須費時清掃,生產性下降。又,上述熔融張力,依存於聚乙烯縮醛之聚合度、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所含之塑化劑量。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可有平坦的表面也可設有凹凸。若於聚乙烯縮醛薄膜的表面設置凹凸,可以提高為了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疊合玻璃等等而將聚乙烯縮醛薄膜疊合於玻璃板或其他構件時的脫氣性。 在聚乙烯縮醛薄膜的表面設置凹凸時,可採用以往公知的方法,例如可列舉:利用調整擠壓條件,而設置熔體破裂(melt fracture)結構之方法、對於擠壓薄膜等賦予壓花結構之方法等。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製造方法,無特別限定,可以採用能夠製造具有皮層A/核層C/皮層B構成的3層結構且滿足本發明規定之要件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任一方法來製造。 其中,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能以下列方法順利地製造。 [適合於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製造方法] 使用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並使用擠壓機利用熔融擠壓成形法製造聚乙烯縮醛薄膜。 於此時,作為薄膜之製造原料的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以下有時將該等總稱為「聚乙烯縮醛(組成物)」],較佳使用在200℃之加熱熔融下從直徑1mm之圓形模以45mm/秒的速度吐出為股帶狀並以吐出速度之5倍速度拉取時,有0.5~2.5cN之熔融張力,較佳為有0.6~2.0cN之熔融張力,尤佳為有0.7~1.5cN之熔融張力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 擠壓時之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之溫度(熔融混練時及模部分的樹脂溫度)較佳為150~250℃,更佳為180~230℃。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之溫度若太高,聚乙烯縮醛會發生分解,揮發性物質之含量增多,另一方面,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之溫度若太低,聚乙烯縮醛(組成物)中原本含有的揮發性物質不易揮散,仍會使揮發性物質之含量增多。為了將揮發性物質從聚乙烯縮醛(組成物)有效率的去除,較佳從擠壓機之排氣口利用減壓去除揮發性物質。 當使用擠壓機利用熔融擠壓成形法製造聚乙烯縮醛薄膜時,將模之平均模唇間隙(平均模唇空隙)調整為最終獲得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之100~135%,從該模熔融擠壓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後立即於溫度10~40℃之水浴急速冷卻,再藉由在未施加張力的非緊張狀態於以30~70℃進行熱處理(鬆弛處理),可獲得至少滿足本發明規定之上述式(I)~(III),視情形更滿足上述式(IV)、(V)及(VI)當中的1個或2個以上條件,且具有由皮層A/核層C/皮層B構成的3層結構的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 擠壓成形使用之模中,為了形成成為擠壓口之狹縫而彼此設置間隙並相向配置之2個構件的前端部分分別一般稱為模唇,本說明書中,「模之模唇間隙」,係指相向的2個模唇的間隙。當製造聚乙烯縮醛薄膜時,可採用使用平模的T模法、及使用環狀模之膨發法中任一者,其中,使用平模之T模法,由於由模擠壓的薄膜容易在水浴中急速冷卻而較佳採用。 模之模唇間隙,於模之狹縫之寬度方向全體(平模之情形)或所有的周邊(環狀模之情形)並不完全相同,多少會有若干差異,所以本發明,係採用在平模之狹縫之寬度方向每1cm測得的測定值的平均值或在環狀模之環狀之狹縫全周邊每1cm測得的測定值的平均值,作為「模之平均模唇間隙」。 模唇之分別的位置之模唇間隙之測定,可藉由例如使用既定厚度之金屬板,依序試行在測定位置最多能重疊插入幾片該金屬板的方法測定。 關於模唇間隙之調整,可使用預先固定模唇間隙的模,當需要視條件適當調整模唇間隙的情形,使用設有該種模唇間隙調整方法的形態之模即可。作為模唇開度調整方法,有利用模螺栓的手動調整方法、熱螺栓(heat bolt)方式、機器人方式、模唇加熱器方式、壓電元件方式等的自動調整方法等,但此等之中,從對熱塑性樹脂的泛用性高的觀點,較佳為利用熱螺栓方式的自動調整方法。 製造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時,設定製薄膜時之模之平均模唇間隙,為相對於最終獲得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為上述100~135%之範圍係為重要,較佳為110~125%之範圍,115~120%之範圍更佳。 藉由使模之平均模唇間隙為前述之特定範圍,能使對於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表面施加的壓力成為適當範圍,所以會在聚乙烯縮醛薄膜的兩面形成滿足本發明所規定之特定數式的皮層。 若模之模唇間隙相對於最終獲得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超過135%,對於薄膜表面施加的壓力小,所以會妨礙皮層形成,且成為易密合的聚乙烯縮醛薄膜,當使用在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等時,鋪疊時之位置之微調整係容易變得困難。另一方面,若模之模唇間隙相對於最終獲得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厚度小於100%,則對於薄膜表面會施加大的壓力,所以分子配向係必要以上進行而皮層之複折射率過高,會有成為易收縮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虞。 將由模熔融擠壓的聚乙烯縮醛薄膜於上述10~40℃之水浴中急速冷卻係為重要,藉此,能使皮層及核層之層結構安定化。水浴之溫度,更佳為20~30℃更佳。水浴之溫度若過高,層結構安定化為止耗費時間,且有時會妨礙皮層形成。另一方面,水浴之溫度若過低,則對於聚乙烯縮醛薄膜施加的張力增大,所以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會變得過高,有時會成為易收縮的聚乙烯縮醛薄膜。 再者,冷卻後為了鬆弛聚乙烯縮醛薄膜的緊張,需不施加張力(不使緊張)地實施熱處理,該熱處理之溫度(鬆弛溫度)為上述之30~70℃係為重要,較佳為30~60℃。鬆弛溫度若過高,聚乙烯縮醛薄膜表面之密合性增強,另一方面,鬆弛溫度若過低,會成為易收縮的聚乙烯縮醛薄膜。 又,熱處理之時間(鬆弛時間)較佳為1~90分鐘,5~60分鐘更佳,10~45分鐘又更佳。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可因應用途、使用目的等而直接使用1片,也可積層2片以上後使用。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用途無特別限制,例如可用作為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之密封材料、疊合玻璃用的中間膜等。 將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使用之情形,太陽能電池模組之構成或種類(形式)無特別限制,只要是使用密封材料製造之太陽能電池模組均可。 雖沒有任何限定,但是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可使用作為例如:如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表面密封材料/太陽能電池芯/背面密封材料/背面側保護構件之具有以密封材料從太陽能電池芯的兩側夾持之構成的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具有如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太陽能電池芯/密封材料/背面側保護構件之構成的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具有如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密封材料/太陽能電池芯/背面側保護構件之構成之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 使用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密封材料而製造之太陽能電池模組中之太陽能電池芯也無特別限制,可使用例如:單晶矽、多晶矽、非晶矽等矽系、鎵‧砷、CIGS、鎘‧碲等III-V族或II-VI族化合物半導體系、色素增感、有機薄膜等之有機系等的各種太陽能電池芯。 又,作為構成太陽能電池模組之前述的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可使用例如:玻璃、丙烯酸樹脂、聚碳酸酯、聚酯、含氟樹脂等板或片。又,構成太陽能電池模組之前述的背面保護構件,可使用例如:金屬或各種熱塑性樹脂薄膜等的單體或多層片,具體而言,可使用例如:錫、鋁、不銹鋼等金屬、玻璃等無機材料、聚酯、無機物蒸鍍聚酯、含氟樹脂、聚烯烴等的1層或多層片。 使用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密封材料而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之製法無特別限制,可採用與以往同樣的製法,可藉由例如將預先製造好的包含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密封材料以夾持於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與太陽能電池芯之間及/或太陽能電池芯與背面側保護構件之間的狀態,以聚乙烯縮醛之熔融溫度或更高的溫度壓接的方法來製造。 太陽能電池模組製造時使用真空層合機裝置的情形,在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可使用自以往使用的任一種真空層合機裝置。使用真空層合機裝置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之情形,採用於1~30000Pa之減壓下,於100~200℃,尤其130~170℃之溫度層合並壓接之方法為較佳。 又,太陽能電池模組製造時使用真空袋或真空環之情形,可藉由例如:使用專利文獻6等記載的真空袋或真空環,於約20000Pa的壓力下以130~170℃層合‧壓接而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又,當使用夾輥(nip roll)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之情形,可採用例如:以較形成聚乙烯縮醛薄膜之聚乙烯縮醛之流動開始溫度低的溫度進行第1次壓接以進行預備黏著後,以高於此之接近流動開始溫度的條件進行第2次壓接而進行第2次的預備黏著或進行最終黏著,其次,於未進行最終黏著的情形(第1次、第2次均為暫時黏著的情形),更施以高壓釜處理(最終黏著)的方法等。具體而言,可採用例如:將包含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的密封材料以紅外線加熱器等加熱到30~100℃而層合於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太陽能電池芯、背面側保護構件等,利用輥壓縮‧脫氣而進行第1次的預備黏著後,再以加熱為50~150℃的輥壓接而進行最終黏著或第2次的預備黏著,於未進行最終黏著的情形,更於例如約1~1.5MPa的壓力下,以130~155℃之溫度約2小時高壓釜處理而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的方法等。 使用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密封材料而製造之太陽能電池模組,藉由使用於作為太陽光所照射的窗、壁、屋頂、日光室、隔音壁、展示窗,陽台、扶手等構件本身,或安裝於此等的部位,或是藉由使用作為會議室等的區隔玻璃構件、家電製品等,可將從太陽照射的光能變換為電力。又,藉由大量設置使用包含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之密封材料的太陽能電池模組,也可利用作為太陽光發電所。 使用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中間膜製造之疊合玻璃,耐貫通性、耐衝撃性、隔音性優異,且即使破裂時也不易發生玻璃飛散,所以可作為汽車玻璃、建造物用之防盜玻璃而有效利用。又,藉由使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含有紫外線吸收劑或紅外線吸收劑等,或施以既定的著色或裝飾等,能使該種將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作為中間膜之疊合玻璃,除了發揮耐貫通性、耐衝撃性、隔音性、玻璃飛散防止性的特性以外,亦發揮作為紫外線或紅外線之吸收玻璃、裝飾玻璃等的功能。 實施例 以下,利用實施例等針對本發明更詳細說明,但本發明不限定於以下實施例。 以下之例中,以丁醛縮醛化前之聚乙烯醇系聚合物之聚合度、聚乙烯丁縮醛中之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及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如上述,係依據JIS K 6726:1994年(聚合度)、JIS K6728:1977年(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及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而測定。 又,以下之例中,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係以上述之方法測定。 作為此時之測定機器,使用以下者。 *偏光顯微鏡:Nikon(股)公司製「OPTIPHOTO POL」 *接目測微計:日本光學(股)公司製 *貝氏補色器:Olympus(股)公司製造 又,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製造時使用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熔融張力,依以下方法測定。 [薄膜製造用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熔融張力] 將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加熱到200℃並熔融,將該200℃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從直徑1mm之圓形模以45mm/秒的速度吐出為股帶狀,並以吐出速度5倍的速度(225mm/秒)拉取,使用CEAST公司製「Rheologic 5000」測定該拉取時之熔融張力(熔融張力)(以下有時將以該方法測得的熔融張力簡單稱為「熔融張力」)。 將於以下之例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作為太陽能電池模組用的密封材料或疊合玻璃用的中間膜使用,使用Nisshinbo Mechatronics Inc(股)公司製之真空層合機(模組層合機)(研發用),針對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時將聚乙烯丁縮醛薄膜鋪疊在玻璃板時之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加熱壓接時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之流出性,依下列評價基準評價。 [鋪疊時之位置的微調整之容易性的評價基準] ○: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對玻璃板未密合,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能輕易地在玻璃板上移動,鋪疊時能輕易地進行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配置位置之微調整。 ×:聚乙烯丁縮醛薄膜容易對玻璃板密合,在鋪疊時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的配置位置之微調整係困難。 [加熱壓接時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的評價基準] ○:加熱加壓時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無收縮,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與太陽能電池芯與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之間的空間,係由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完全密封,無空隙或未密封部分(太陽能電池模組的情形),或在2片玻璃板之間由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形成之中間膜係完全填充而未產生空隙或非黏著部。 ×:當加熱加壓時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發生收縮,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與太陽能電池芯與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之間的空間,係未由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完全密封,在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與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太陽能電池芯及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任一者的接觸部分等產生空隙或未密封部分(太陽能電池模組的情形),或是由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形成之中間膜與兩側的2片玻璃板之其一或兩者之間產生空隙或無中間膜之部位。 [加熱壓接時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的從端部之流出性的評價基準] ○:當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與太陽能電池芯之間及太陽能電池芯與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之間鋪疊(配置)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並加熱加壓而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或在2片玻璃板之間鋪疊(配置)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而製造疊合玻璃時,沒有由玻璃板之端部的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流出。 ×:當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與太陽能電池芯之間及太陽能電池芯與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之間鋪疊(配置)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並加熱加壓而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或在2片玻璃板之間鋪疊(配置)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而製造疊合玻璃時,發生從玻璃板之端部的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流出。 《實施例1》[聚乙烯丁縮醛薄膜(a)之製造] (1)將聚合度1700之聚乙烯醇以丁醛縮醛化的聚乙烯丁縮醛(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19質量%、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1質量%)75質量份及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25質量份於25℃混合,製備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 以上述之方法測定該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熔融張力,結果為0.6cN。 (2)使用上述(1)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使用雙軸擠壓機(螺桿徑40mm),從模[T模、模唇部的寬=400mm、平均模唇間隙=0.91mm(最終獲得之薄膜之厚度之120%)],於擠壓時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溫度220℃、吐出量240kg/hr之條件下擠壓為薄膜狀後,於30℃之水浴中急速冷卻,其次從水浴取出,於非緊張狀態以40℃熱處理30分鐘進行鬆弛緊張,製造厚度0.76mm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下將該薄膜稱為「聚乙烯丁縮醛薄膜(a)」]。 (3)以上述方法測定於上述(2)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a)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結果如下表1所示。 《實施例2》[聚乙烯丁縮醛薄膜(b)之製造] (1)使用與在實施例1所使用之相同的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使用雙軸擠壓機(螺桿徑40mm),從模[T模、模唇部的寬=400mm、平均模唇間隙=0.84mm(最終獲得之薄膜之厚度之110%)],於擠壓時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溫度220℃、吐出量240kg/hr之條件下擠壓為薄膜狀後,於20℃之水浴中急速冷卻,其次從水浴取出,於非緊張狀態以30℃熱處理30分鐘進行鬆弛緊張,製造厚度0.76mm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下將該薄膜稱為「聚乙烯丁縮醛薄膜(b)」]。 (2)以上述方法測定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b)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結果如下表1所示。 《實施例3》[聚乙烯丁縮醛薄膜(c)之製造] (1)於獲得將聚合度1700之聚乙烯醇以丁醛縮醛化的聚乙烯丁縮醛(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19質量%、乙酸乙烯酯單元之含有率=1質量%)時,添加1質量%之戊二醛(交聯劑),製造部分交聯聚乙烯丁縮醛。 將藉此而獲得之部分交聯聚乙烯丁縮醛75質量份及三乙二醇-二(2-乙基己酸酯)25質量份於25℃混合,製備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 以上述之方法測定該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熔融張力,結果為1.5cN。 (2)使用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使用雙軸擠壓機(螺桿徑40mm),從模[T模、模唇部的寬=400mm、平均模唇間隙=0.91mm(最終獲得之薄膜之厚度之120%)],於擠壓時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溫度220℃、吐出量240kg/hr之條件下擠壓為薄膜狀後,於30℃之水浴中急速冷卻,其次從水浴取出,於非緊張狀態以40℃熱處理30分鐘進行鬆弛緊張,製造厚度0.76mm之部分交聯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下將該薄膜稱為「聚乙烯丁縮醛薄膜(c)」]。 (3)以上述方法測定於上述之(2)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c)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結果如下表1所示。 《比較例1》[聚乙烯丁縮醛薄膜(d)之製造] (1)使用與於實施例1使用之相同的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使用雙軸擠壓機(螺桿徑40mm),從模[T模、模唇部的寬=400mm、平均模唇間隙=0.745mm(最終獲得之薄膜之厚度之98%)],於擠壓時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溫度220℃、吐出量240kg/hr之條件下擠壓為薄膜狀後,於20℃之水浴中急速冷卻,其次從水浴取出,不進行用於鬆弛緊張的熱處理,製造厚度0.76mm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下將該薄膜稱為「聚乙烯丁縮醛薄膜(d)」]。 (2)以上述之方法測定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d)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結果如下表1所示。 《比較例2》[聚乙烯丁縮醛薄膜(e)之製造] (1)使用與於實施例1使用之相同的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使用雙軸擠壓機(螺桿徑40mm),從模[T模、模唇部的寬=400mm、平均模唇間隙=1.06mm(最終獲得之薄膜之厚度之139%)],於擠壓時之聚乙烯丁縮醛組成物之溫度220℃、吐出量240kg/hr之條件下擠壓為薄膜狀後,於50℃之空氣中自然冷卻,其次於非緊張狀態以70℃熱處理30分鐘進行鬆弛緊張,製造厚度0.76mm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以下將該薄膜稱為「聚乙烯丁縮醛薄膜(e)」]。 (2)以上述之方法測定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e)之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長度方向(MD)之複折射率(△nMDA、△nMDB、△nMDC)以及皮層A、皮層B及核層C之寬度方向(TD)之複折射率(△nTDA、△nTDB、△nTDC),結果如下表1所示。 《實施例4》[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 (1)準備2片縱×橫×厚=350mm×350mm×3.2mm的玻璃板,作為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及背面側保護構件。 又,準備1組將4個太陽能電池芯(京瓷公司製「RSC150SF-1/1」)(尺寸:縱×橫=150mm×155mm)以縱2個×橫2個配置成方形且串聯接合的太陽能電池芯組。 (2)將於實施例1製造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a)裁切成縱×橫(長度方向×寬度方向)=350mm×350mm的尺寸,製作2片密封材料用之薄膜片。 (3)在上述之(1)準備的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上,鋪疊(積層、重疊)1片於上述之(2)製作的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片,針對此時鋪疊位置之微調整的容易性,依照上述評價基準進行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4)在於上述之(3)所獲得之於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上鋪疊有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片者之上,放置於上述之(1)準備的太陽能電池芯組,再於其上重疊剩餘的1片於上述之(2)製作的薄膜片,於其上重疊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製造包含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薄膜片/太陽能電池芯組/薄膜片/背面側保護構件(玻璃板)的積層物。 (5)將於上述之(4)製造的積層物,容納在Nisshinbo Mechatronics Inc(股)公司製真空層合機(模組層合機)「LAMINATOR 1522N」內,於100Pa的減壓下以160℃加熱15分鐘,其後於50kPa、160℃保持15分鐘,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以目視觀察藉此所獲得的太陽能電池模組,依上述之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實施例5》[疊合玻璃之製造] (1)準備2片縱×橫×厚=350mm×350mm×3.2mm的玻璃板。 (2)將於實施例2製造的聚乙烯丁縮醛薄膜(b)裁切成縱×橫=350mm×350mm的尺寸,製作1片中間膜用的薄膜片。 (3)在於上述之(1)準備之1片玻璃板之上,鋪疊於上述之(2)製作的薄膜片,針對此時鋪疊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依照上述之評價基準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4)在於上述之(3)獲得之於玻璃板上鋪疊有薄膜片者之上,再重疊1片於上述之(1)準備的玻璃板,製造包含玻璃板/薄膜片/玻璃板的積層物。 (5)將上述(4)製造的積層物,容納在與於實施例4使用者為相同的真空層合機內,於100Pa的減壓下以160℃加熱15分鐘,其後於50kPa、160℃保持15分鐘,製造疊合玻璃。以目視觀察所獲得的疊合玻璃,依上述之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實施例6》[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 (1)作為密封材料用的薄膜片,除了使用將於實施例3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c)裁切為縱×橫=350mm×350mm之尺寸的薄膜片2片以外,與實施例4實施相同操作,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此時,針對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上,鋪疊由聚乙烯丁縮醛薄膜(c)製作的1片薄膜片時之鋪疊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2)又,以目視觀察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太陽能電池模組,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實施例7》[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 (1)將2片於實施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a)重疊,於溫度25℃、壓力5MPa的條件下加壓,製造厚度1.52mm之積層聚乙烯丁縮醛薄膜。 (2)作為密封材料用的薄膜片,除了使用將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積層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裁切為縱×橫=350mm×350mm之尺寸的2片薄膜片以外,與實施例4實施相同操作,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此時,針對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上,鋪疊由積層聚乙烯丁縮醛薄膜製作的1片薄膜片時之鋪疊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3)又,以目視觀察於上述之(2)所獲得之太陽能電池模組,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比較例3》[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 (1)作為密封材料用的薄膜片,除了使用將於比較例1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d)裁切為縱×橫=350mm×350mm之尺寸的薄膜片2片以外,與實施例4實施相同操作,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此時,針對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上,鋪疊由聚乙烯丁縮醛薄膜(d)製作的1片薄膜片時之鋪疊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2)又,以目視觀察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太陽能電池模組,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比較例4》[太陽能電池模組之製造] (1)作為密封材料用的薄膜片,除了使用將於比較例2所獲得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e)裁切為縱×橫=350mm×350mm之尺寸的薄膜片2片以外,與實施例4實施相同操作,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 此時,針對在表面側透明保護構件(玻璃板)之上,鋪疊由聚乙烯丁縮醛薄膜(e)製作的1片薄膜片時之鋪疊位置之微調整之容易性,依上述評價基準評價,結果如下表2所示。 (2)又,以目視觀察於上述之(1)所獲得之太陽能電池模組,依上述之評價基準評價聚乙烯丁縮醛薄膜之收縮性及從端部的流出性,結果如下表2所示。 從上述表1及表2之結果可知:滿足於本發明規定之上述式(I)~(III)之實施例1~3之聚乙烯丁縮醛薄膜,當作為製造太陽能電池模組時之密封材料使用時,或作為製造疊合玻璃時之中間膜使用時,不會對玻璃板等構件密合,鋪疊時可良好地進行微細的位置調整,且無收縮,樹脂也不會從玻璃板等構件之端部流出,能以良好作業性、生產性良好地製造處理性優異、高品質的太陽能電池模組或疊合玻璃。 產業利用性 本發明之聚乙烯縮醛薄膜,鋪疊時極易進行位置之微調整,且層合時不易發生收縮,再者,樹脂不易發生從玻璃板等構件之端部流出,所以用於太陽能電池模組、疊合玻璃等各種製品之製造時,能帶來鋪疊時之時間縮短、作業性提高、製品產率提高,極為有用。 第1圖(a)~(d),顯示測定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縱向(長度方向)之皮層A之複折射率(△nMDA)、皮層B之複折射率(△nMDB)及核層C之複折射率(△nMDC)時之採樣方法之概略圖。 第2圖(a)~(d),顯示測定垂直於聚乙烯縮醛薄膜之縱向之方向(寬度方向)之皮層A之複折射率(△nTDA)、皮層B之複折射率(△nTDB)及核層C之複折射率(△nTDC)時之採樣方法之概略圖。
权利要求:
Claims (8) [1] 一種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係使用乙烯醇單元之含有率為8~30質量%之聚乙烯縮醛形成,其特徵為:具有在外側之2層皮層A及皮層B之間存在核層C的3層結構,且滿足下式(I)~(III);△nMDA≧△nMDB (I) △nMDB-△nMDC≧0.1×10-3 (II) △nMDC≦0.2×10-3 (III)(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B代表皮層B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C代表核層C之縱向之複折射率)。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更滿足下式(IV);△nMDA<3.5×10-3 (IV)(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或2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更滿足下式(V)及(VI)中任一者或兩者;△nMDA/△nTDA=0.5~3.0 (V) △nMDB/△nTDB=0.5~3.0 (VI)(上式中,△nMDA代表皮層A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MDB代表皮層B之縱向之複折射率、△nTDA代表與皮層A之縱向之方向垂直的方向之複折射率、△nTDB代表與皮層B之縱向之方向垂直的方向之複折射率)。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3項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其係由在200℃加熱熔融下從直徑1mm之圓形模以45mm/秒之速度吐出成股帶狀並以吐出速度5倍之速度拉取時具有0.5~2.5cN之熔融張力之聚乙烯縮醛或聚乙烯縮醛組成物形成。 [5] 一種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其係包含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 [6] 一種太陽能電池模組,其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之太陽能電池用密封材料。 [7] 一種疊合玻璃用中間膜,其係包含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聚乙烯縮醛薄膜。 [8] 一種疊合玻璃,其係具備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疊合玻璃用中間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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